【摘要】企业是一个多元利益的共同体,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应该与各利益主体相关。本文分析了股东财富最大化和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两种理财目标的局限性,并提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理性选择——基于相关者利益均衡的企业价值最大化。
【关键词】财务管理目标 利益相关者 企业价值最大化
财务管理目标是企业在特定的理财环境中,通过组织财务活动和处理财务关系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它是企业进行财务决策的出发点与归宿,对财务管理系统的运行起着导向作用。财务管理目标的研究关系到财务管理基本理论框架的构建和财务管理实务内容的界定,因而一直是理论界讨论的热点。本文从分析股东财富最大化和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两种理财目标的局限性出发,提出我国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理性选择。
一、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存在的缺陷
西方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经历了“筹资数量最大化”、“利润最大化”、“每股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等多个发展阶段,目前比较一致的说法是“股东财富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是指通过财务上的合力运营,为股东带来最多的财富。该目标与以前各阶段的目标相比,是具有较大进步的:考虑了风险因素,因为风险的高低,会对股票价格产生重要影响;考虑了时间价值,有效地避免了夸大企业盈利水平的可能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克服企业在追求利润上的短期行为,因为不仅目前的利润会影响股票价格,预期未来的利润对企业股票价格也会产生重要影响;比较容易量化,便于考核和激励。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该目标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
1、只强调股东的利益,对企业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重视不够
该目标主要强调股东的利益,往往会导致经理基层的目标与股东目标之间产生分歧、对员工利益重视不够、甚至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行为。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资本成为与实体资本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经济资源,经济的长期、持续和快速的发展更多地依赖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人才智力资源。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企业收益的分配,不仅实现了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权益,而且实现了企业财富分配原则从货币拥有者向财富创造者的转化,这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种趋势。因此,把实体资本所有者作为唯一股东,以其财富最大化作为企业的唯一财务目标,其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
2、量化指标——股价的波动较大
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衡量指标是通过股票市场价格最大化来表现的。而事实上,影响股价变动的因素,不仅包括企业经营业绩,还包括政治形势、国家地区的经济政策、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理财环境,这些因素的变化都会导致股价出现较大的波动。这也就让股东财富最大化的量化指标并不能完全真实的反映出股东财富的实质变化,从而使该目标失去公正的标准和统一衡量的客观尺度。
3、可能引起企业行为的短期化
虽然前面提到了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克服企业在追求利润上的短期行为。但仍有一些企业为了追求股价最大限度的提高,而不惜采用一些违法的行为。比如美国安然公司的会计舞弊,虽然短期使得某一部分股东的财富增加了,但最终却使企业陷入了困境,也让企业众多的利益相关者蒙受了巨大损失。此外,企业的一些战略性投资,如人力资本投资、无形资产投资、高科技研究投资在几年甚至十几年内可能都难以见效,短期内不会让股价上涨,可能使股东对这些投资失去兴趣,结果造成企业丧失长期竞争能力,无法实现长远的股东财富最大化。
4、在我国缺乏可操作性
由于我国的股票市场发展较晚,目前虽然经过不断的扩容,但整体市场规模仍然较小。上市公司在全国的企业总量中所占比例也极小,对广大的非上市企业来说,其价值无法确定,也就无法应用股东财富最大化这个财务管理目标。
5、与社会财富最大化存在一定矛盾
股东财富最大化是在契约参与的其他各方收益固定的前提下,实现了“股东财富最大化”就实现了“社会财富的最大化”。即Y=a+X,a为常量,当X最大时,Y也最大。但是近来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财务目标并不一定能够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比如美国学者萨克斯在一篇著作中写到“像清洁的大气和水这样的共有财产资源已经成为企业的垃圾场,因为他们不考虑这些毫无利润的人们普遍的消费愿望,更谈不上对市民全体利益的考虑了。”这种只考虑企业局部利益,而不顾全社会利益的行为也许是符合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的,但绝对无法实现社会财富最大化。
二、相关者利益最大化无法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
公司是一个多元利益的共同体,是股东、债权人、经营者、职工、供应商、客户、政府之间产生联系的桥梁和中介。由于企业财务活动的复杂性和财务主体的多元性,产生了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相关者利益最大化是指企业的财务活动必须兼顾和均衡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使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尽可能最大化。
支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能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因为只有当参与企业的各方的利益都实现最大化时,资源的配置才达到了帕累托有效率,当每个企业的资源配置都实现了帕累托有效率,也就达到社会财富最大化的状态了。而且既然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了,也就避免了只强调股东利益的弊端,有利于协调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分歧、协调股东与职工之间的关系、协调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矛盾,最终实现“多赢”。
笔者认为,虽然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目标存在着一定的借鉴价值,但仍然无法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
1、不可能实现所有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在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中,股东要求投入资本的保值与增值,经营者要求更多地享有成本,员工要求提高工资和福利,债权人要求保障其本金的安全和利息的按时获取,供应商要求及时支付货款、建立稳定的销售关系以降低风险,客户要求企业提供价格低廉的商品或劳务、延迟支付货款,政府希望企业能在增加国家税收的同时解决社会的就业,社会要求企业维护生态环境等等。然而,这些利益存在着相互竞争的关系,是无法兼得的,往往是实现某一方的利益最大就必然会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比如对股东来说,经营者所得工资、奖励等,正是其所放弃的利益;要实现经营者享有成本的最大,必然会导致股东利益的降低。由于在一定时期,企业能创造的经营成果是一定的,因此,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只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美好愿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