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国产业技术联盟标准作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补充,具有制定速度快、对市场需求响应及时、知识产权归属明确、标准推广高效等优势,目前在我国已经得到广泛认同。技术标准作为发展贸易、保护民族产业、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技术进步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智能电网、电子信息、节能减排等高新技术工作的深入开展,将在其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通过实施联盟标准,促进广泛合作、资源共享、集成创新、共进共赢,从而快速高效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鉴于此,当前我国产业技术联盟战略已成为产业技术标准战略的新趋势,技术标准联盟已经成为当代智能电网、电子信息、节能减排等产业的一种较普遍的现象。通过实施高水平的联盟标准,促进企业开始迈向精品制造和高端制造,从而转变生产经营策略,建立一种既竞争又合作的新型关系。对推进企业标准化生产、避免同业过度竞争、促进区域特色产品升级和产业集群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我国产业技术联盟标准的作用和意义
1.1 我国产业技术联盟标准的作用
联盟是指: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共同的发展需求为基础,以重大产业技术创新、标准化和产业化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联合研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和合作组织。
关于联盟标准目前还没有权威部门给出确切的定义。我国标准化行业学者认为:“联盟标准是多个组织 ( 企业 ) 为了共同目的,以获得局部最佳次序或最大合法利益,在某个产业、特定地域或管理领域共同制定并自愿实施的标准。”全国节能减排标准化技术联盟副秘书长潘崇超博士认为:
“联盟标准是对需要在联盟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由联盟成员共同协商一致并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张燕飞副局长认为:“联盟标准是指由一定数量的企业自愿结盟发起,共同起草、制定并承诺执行的标准。”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的高祥涛则认为,联盟标准是指以标准为纽带形成的自发性企业组织共同制定并承诺执行的标准,其目的是为了获得最佳秩序和共同利益。联盟标准是指: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但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在联盟组织内部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标准水平,规范生产秩序,提升企业诚信,建立自约机制,加强行业管理,在企业联盟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由联盟成员企业通过协商一致,制定同一技术指标要求的企业产品标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目的是有利于规范企业间的有序竞争,提高产业的整体质量水平,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又能进一步提升本联盟企业的行业形象。建立产业技术联盟,主导制定标准,从而提高整个产业的竞争优势。
同时,联盟标准作为标准化管理的一种创新,具有制定速度快、对市场需求响应及时、知识产权政策灵活、标准推广高效等优势,对推进我国企业标准化生产、避免同行业过度竞争、促进企业特色产品升级和产业集群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可以推进行业协会的发展壮大,实现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和其他相关组织在战略层面的有效结合,为将我国产业技术联盟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掌握行业标准技术话语权,提升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产业集群聚集壮大夯实技术基础。
1.2 我国产业技术联盟标准的意义
(1)消除产业无标生产。由于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和新产品开发加快,标准往往会处于滞后状态,更关键的是企业对国家和行业制定标准的依赖以及自身标准化能力的缺乏,造成产品在生产了相当一段时间后仍处于无标生产状况,或是标准与产品真实质量要求不相符。因此亟需寻找一种好的方式加以解决。产业技术联盟标准作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补充,具有制定速度快、对市场需求响应及时、标准推广高效等优点,已成为解决这一难题的最佳途径。
(2)提升产品档次,推动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联盟标准除消除无标生产的功能外,还在提升品牌、引领市场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上发挥出巨大的潜力。通过联盟标准的推动作用,有利于集群内企业提升技术水平。联盟标准一个很大作用就是与国际先进技术水平接轨,促进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使企业迈向高端制造和精品制造,并不断地通过技术升级巩固自身在相关产业中的领先地位。
(3)为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打好基础。制定企业联盟标准可填补无标可依的空白,适应产品升级和标准滞后的问题,解决标龄过长和标准滞后问题,为今后国家或行业标准修订奠定基础,甚至可以主导起草国家或行业标准,抢占标准的话语权和制高点。同时,产业技术联盟标准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提升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竞争、推动产品升级,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我国产业技术联盟标准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我国产业技术联盟标准发展现状
在新科技革命的推动下,我国已经进入到了一个科技创新不断涌现、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同时我国也正处在实现民族复兴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务院发布的质量发展纲要提出要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联盟标准正是产业技术创新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联盟标准是集合资源、发挥整体优势、集合创新技术成果转化为标准的一种机制创新。广东省在这方面探索了许多好的做法,例如政府与产业协会和企业联合组成的联盟形式;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起来的联盟形式;企业与企业的联盟形式。这些机制的探索可为我国产业技术联盟标准提供参考和借鉴。
当今产业技术联盟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已经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主要组织形式,对优化产业链、促进技术创新、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标准联盟和联盟标准能够快速反映市场的需求,是实现标准和知识产权结合的有效手段之一。其发展日益得到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视,一个支持、鼓励联盟和联盟标准化发展的环境正在形成。在国家层面,积极鼓励支持联盟标准和标准联盟的发展,把推进联盟标准化工作列入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在地方层面,各级地方技术监督局将培育企业联盟标准作为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一些地方政府还将培育企业联盟标准列入地方经济发展纲要,部分省市已出台了相关的联盟标准管理办法或试行办法。国家标准委也将会同科技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联盟标准化的试点工作,共同探索和建立政府引导产业技术联盟标准发展的机制,探索联盟开展标准制定的机制和模式,探索联盟与专利结合的方法和途径,探索建立联盟标准向国家标准快速转化的机制。在现行的标准化体系框架之下,研究确立联盟标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研究确定联盟标准的制定、发布、备案、转化等问题,促进联盟和联盟标准朝着健康之路发展。
广东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产业(行业)技术标准联盟组织,大力实施联盟标准。截止 2012 年 6 月,全省共建立各类技术标准联盟组织 109 个,制定实施联盟标准322 项,联盟标准在促进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发挥着无可替代的技术支撑作用。
2.2 我国产业技术联盟标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产业技术联盟标准发展非常迅速,分布于众多产业的多个领域,规模不断壮大,但整体来说还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和不足。
(1)产业技术联盟标准法律地位不明确。按照中国标准化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联盟标准不能作为产品交货的依据,企业必须转化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后才能使用。
(2)联盟组织不完善,联盟内部的矛盾重重。虽然大部分联盟成立了联盟管理机构,并制定了联盟章程。但是还不完善,特别是许多重要的细节尚未进行规定,不少联盟不能很好的处理联盟成员之间的利益和义务,严重影响了联盟标准的推广,而国外的多数标准联盟经过长期的经营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管理体制。
(3)产业技术标准联盟推进及约束机制尚未形成。联盟标准出台以后,如何使企业严格执行,缺少相应的约束机制。就区域本身而言,对企业是否执行联盟标准,如何促使企业自觉执行联盟标准,缺少有效的推动手段和方法。目前还存在重制订轻实施的现象。
(4)产业技术标准联盟的组织形式中缺乏真正有号召力的带动者。以行业协会牵头制定联盟标准的形式,无论从本身能力还是号召力方面,都显得力不从心,而以企业自发组织制定联盟标准的形式,由于目前区域产业中真正能成为龙头的企业普遍较少,同一档次水平有多个企业,而且是天然的竞争者,因此,即使经过推选牵头的企业,其号召力以及为此投入的精力都很不够。
(5)产业技术联盟标准的外部效应不强。由于对联盟标准的宣传缺少一套系统的策划和具体措施,联盟标准本身的意义不能充分体现,区域内建立的联盟标准还没有为外界尤其是产品的需求方所认识,因而影响了相当部分的企业执行联盟标准的自觉性。
3 对我国产业技术联盟标准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3.1 政府积极推动,加快确立产业联盟标准的法律地位
为适应我国产业技术联盟标准发展趋势,我国政府应尽快调整《标准化》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产业技术联盟标准以应有的法律地位,更充分地发挥产业技术联盟标准的积极作用,从而推进我国产业技术联盟标准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更有力地提高我国的科技产业竞争力。
3.2 强调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联盟标准,协调好联盟之间的利益关系
企业是实施联盟标准的主体,企业一旦选择采用联盟标准,就应该受到相关机制的制约。发展产业联盟标准应使其成为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成为带动产业整体质量提升的重要环节。地方政府尤其是质监部门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明确联盟标准的企业主体地位,协调好联盟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不断探索,建立一种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体现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3.3 发挥标准化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主导作用,开发标准制定的快速程序
技术机构拥有检测资源丰富、产品熟悉度高和掌握整个区域产品质量状况等优势;而行业协会作为企业会员组成的自治组织,既可及时向企业传达政府的意图,也可直接向政府表达企业的诉求。他们都是研制产业联盟标准的核心力量。
加强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和行业协会建设,重点培育、吸纳和支持技术机构和行业协会成为产业标准化工作的实际主导者、协调者和推动者,以产业联盟标准乃至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实施为纽带,对块状产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支撑。同时,为了应对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信息技术产品生命周期越来越短等情况,积极改进现行的标准制定程序,开发出更加强调经济高效、制定时间短、以市场为导向的快速制定标准程序,以满足快速变化的时代需要。产业联盟标准制定后,标准化机构和行业协会要及时帮助企业依法办理执行标准登记备案,并督促企业按照产业联盟标准组织生产。
3.4 积极争取优秀企业,特别是国外优秀企业参加联盟
联盟中优秀企业的示范效应不仅能够吸引更多的同类企业参加联盟,而且能够给产业界带来巨大的信心。
3.5 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扩大联盟标准的影响力
虽然产业联盟标准是非官方的民间标准,但是,它的开放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因此,应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大力宣传联盟标准,扩大联盟标准的影响力,强化全社会对产业技术联盟标准的认同度,让联盟标准为产业界尤其是产品的需求方所认识,增强企业自觉遵守联盟标准的意识,并充分认识到联盟标准不仅仅是用于产品检验之用,同时还要贯穿到产品设计、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等环节中,从而体现联盟标准在各个生产环节的增值作用。
结语
为了积极应对企业联盟标准化的新趋势、新需求,我国政府应当充分利用联盟标准的作用和特点,支持、鼓励企业联盟的发展,积极培养具有自主创新成果的优秀联盟标准。引导国内企业在自主研发领域形成创新成果的基础上利用标准和知识产权的有机结合来组建企业联盟,制定联盟标准,最终通过联盟标准开拓市场,促进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产业技术联盟标准的发展,需要标准化管理部门明确联盟标准在标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从功能上进行深度挖掘。
在当前国家大力推进产业集群建设的形势下,认真总结联盟盟标准在产业集群建设中的实践经验,才能使其在更大范围得到推广和应用。
参考文献 [1]“十二五”技术标准科技发展专项规划 [J].中国标准化,2013,437(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