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随着经济发展的全球化,技术交流经、济交往,打破了原有的疆界,形成了全球范围的大生产和大流通,因而全球化经济发展浪潮把标准化推上了战略地位。技术标准既可以成为促进国际经济交流的催化剂,又可以成为人为设置的贸易壁垒,得标准者得天下,谁掌握了标准,谁就在本行业中拥有“话语权”。
1 背景
随着标准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把争夺和主导国际标准作为国际经济竞争的首选策略。发达国家在相关国际机构中争夺国际标准的起草权、参与权和领导权的竞争也随之展开,其白热化程度同商品市场相比毫不逊色。
融入经济全球化,中国面临着更加严峻的竞争,中国只有从仅负责加工制造、装配环节等全球生产价值链的低端逐步向拥有产品开发、品牌、核心技术、标准等高端环节转移,才能在全球竞争中掌握主动。
因此,必须鼓励创新,掌握核心技术,注重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采取标准化战略,将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标准进行有机的结合,充分发挥组合效应,建立自主的国家创新体系,从而实现产业和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表1】 2 国外分析
2.1 主要发达国家标准化战略终极目标是实现本国经济利益最大化
主要发达国家之所以把争夺国际标准制高点作为战略核心,是因为控制和争夺国际标准可以为本国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标准化每年为德国带来 160 亿欧元的经济效益,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 1%,标准化对经济的贡献率为 2.7%,是专利对经济贡献率的 9 倍。
2.2 将国际标准化战略放在整个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
以英、法、德为主的西欧国家一直将很多精力和时间放在国际和区域标准化活动上,企图长期控制国际标准化的技术大权,并且不遗余力地把本国标准变成国际标准。
2.3 争夺国际标准主导权成为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战略选择
发达国家千方百计地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争取主动权、发言权,并竭力在国际标准中反映本国的要求,体现本国利益,千方百计地争夺制定国际标准的主导权。
2.4 政府财政支持与标准经费市场化运作有机结合
西方发达国家每年都提供大量财政拨款及专项资金,如欧盟安排标准化经费达到了7亿欧元,平均每项标准 10 万欧元;美国政府 2002 年仅对美国标准技术研究院 ( NIST) 的拨款就达 7 亿美元;日本政府每年标准化经费预算为 60 亿日元 ,约合 4.5 亿元人民币 , 用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经费占 60%。
2.5 与现行的或潜在的参与者建立伙伴和战略联盟关系
强大的技术力量和区域联盟是将技术标准推向国际标准的关键因素之一。欧盟标准化战略强调要进一步扩大欧洲标准化体系的参加国 ( 现有19 个国家 , 预计到 2010 年发展到 25 个国家 )。
美国要与更多国家的政府标准化机构和标准化团体建立联盟。日本也试图通过建立亚洲区域联盟将日本和亚洲的标准推向国际。
2.6 战略实施中将重点放在与社会生活相关的重点领域
发达国家将信息技术、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制造技术和产业基础技术等领域作为战略的重点。日本在信息技术标准化领域,优先实现支撑电子商务、电子政府等的安全管理技术、密码技术、IC 卡、多媒体技术等的标准化。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将健康、安全、环境等方面作为标准化战略的重点领域。
2.7 重视新型国际标准化人才的培养
发达国家注重培养熟悉 ISO/IEC 国际标准审议规则并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 , 对国际标准化人才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 首先英语水平要高;还要有渊博的知识,光是该领域的技术或标准化的专家还不够,还要掌握整个国际技术和经济状况的动向以及与该技术有关的国外企业和产业的动向,懂得该领域企业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有关国家政府的政策策略等。
3 国内分析 3.1 技术壁垒对我国的影响及我国的对策
中国加入 WTO 后关税壁垒取消,但各国利用技术贸易壁垒 (TBT) 即通过增加产品的技术标准指标来阻止中国产品的大量进口。据统计,现行我国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的比率不足40%,而我国有 60% 的出口企业遭遇过国外技术壁垒,每年由此造成的直接和潜在的经济损失约500 亿美元。在这种情况下,2002 年我国科技部提出“人才、专利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
3.2 政府主导型的标准化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标准化体制的特点是“政府主导”,《标准化法》确立了政府机构在我国标准化工作中的绝对主导地位。政府主导型的标准化管理体制不能发挥体制中其他主体的作用和积极性,标准化成为政府对企业的要求,而不是企业的自觉需求,企业在标准化活动中处于被动的地位。
3.3 行政型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
我国标准化管理机构实行的是政府各部门负责各自行业的标准化管理体系,由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都是政府部门发布,发布标准的各政府部门互不隶属,使得同类产品的标准、内容相互矛盾以致冲突。加之部门利益的存在,使得各标准间的协调十分困难。
3.4 作用发挥远未到位的行业协会
我国现有的行业协会由于性质、地位、职能不明确,法制不健全,管理体制与关系不顺,行政化倾向较重,自身建设不到位等先天性问题,尚不完全具有民间自律性行业组织功能。由于我国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体制不完善,不能在标准化活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企业也就失去了成为标准化活动主体的重要渠道。
3.5 采用国际标准率低
截止 2004 年底,我国总的采标率为 43.8%,等同采用和修改采用的占 24%;采标率最高的是石化行业,接近 50%;最低是煤炭行业,只有 2%。
我国主要的工业行业的采标率仅为 21%,如果扣除采用国外先进标准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比率不到 10%。目前美国和英国、德国等欧盟发达国家的国际标准采用率已达 80%,日本制定的国家标准更有 90% 以上是采用国际标准。
3.6 标准制修订周期长
国外工业发达国家的标准编制周期短,一般为 1—2 年。而我国情形与国外发达工业国家截然相反,在我国 1—2 年内完成标准编制的只有37.2%,而 3—5 年内完成的则达到 63.8%。虽然我国的《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规定,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 5 年,但实际上,我国标准更新周期很长。比如,我国冶金行业正在使用的 10 年以上没有修订的标准所占的比例高达 81.1%。
3.7 技术标准水平低
我国标准总体水平低,例如:食品中农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我国仅对 92 种农药在 30 种食品中规定了232项农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而法、美、日等国则对百余种农药,在品种繁多的食品中,规定了上千项农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甚至连我国现行水质标准的项目指标,也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和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要求。
3.8 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能力弱
目前,我国共有 300 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ISO 和 IEC 的技术委员会相对应,但在 ISO 和 IEC的 500 多个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中,我国仅承担 ISO 中 1 个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 5 个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
3.9 仅能有限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在现行 ISO、IEC 国际标准中,我国参与制定的不足千分之二,而由我国主导制定的更是寥寥无几。据我国官方数字显示,由我国主导起草的只有 15 项,且基本上是一些非关键性标准。
我国除了在汉字编码字符集、VCD 和第三代移动通信领域有极少量标准被纳入国际标准外,其余只是一般性地参与。
3.10 企业的标准化意识不强,技术研发能力太弱
标准困境的形成有经济和技术实力方而的原因,也有其历史原因,毕竟进入WTO的时间还不长,中国企业的市场经验不足,研发能力、国际竞争力与标准意识较弱,政府有责任利用其特有的综合信息优势指导帮助企业,帮助中国行业和企业分析与国际的差距,提升竞争力,并力争成为国际标准制定的参与者。
4 加快标准化战略
4.1 中国标准化战略的目标
通过 15 年的努力,使我国技术标准的国际竞争力和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化的活动能力满足国家科技、外贸和产业技术战略的需求,能够强力支撑我国由外贸大国走向外贸强国,维护国家经济利益。
4.2 中国标准化战略的核心
适应性和竞争力。提高标准的适应性,是指提高标准适应科技、产业、贸易需求的能力。提高标准的竞争力,是指提高标准在市场竞争中,尤其是国际市场竞争中的能力。
4.3 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是标准化发展的基本原则
在战略落实、推动、实施过程中,要将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作为标准化发展的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政府的宏观管理地位决定了其对标准化领域发展的引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提出并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支持制定涉及国家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以及对产业发展、国家竞争力有重大影响的国家标准,组织有关力量有意识地将我国标准推向国际标准的舞台。
(2)企业主体。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是标准的主要用户之一,以企业为主体就是要使企业成为企业标准的制定者、协会标准的编制者、国家标准起草的重要参与者,并活跃在国际标准化的舞台,也就是使企业成为标准编制、标准实施的主要力量,成为标准化人才、队伍、资金的主要来源。
(3)市场导向。市场导向就是要利用市场的作用,提高标准的市场适应性。要充分体现标准从市场中来,到市场中去,明确标准的制定和应用首先是一种市场行为。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使标准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有利于建立统—的市场秩序。通过标准化战略的实施,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4.4 中国标准化战略的措施
(1)政府要高度重视标准化战略,努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政府应树立现代服务理念,正确处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转变服务观念,树立为为企业服务的宗旨,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2)确立企业是标准化活动主体,标准化战略的核心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标准化战略的核心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一个区域或者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我国应建立标准化战略的激励机制,出台相应优惠鼓励政策,设立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优秀企业真正主动广泛参与。
(3)采取跟随战略,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逐步争夺国际标准主导权。我国可采取跟随战略,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参加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积极支持产业界提出可能获得世界市场的、技术领先的、具有战略性的国际标准提案,创造良好的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环境。
(4)大幅度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支持标准化战略全面发展。标准化工作属于社会公益事业,西方发达国家每年都提供大量财政拨款及专项资金。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提高,我国财政应加大对标准化战略的支持,目前的财政支持远远不够。
(5)在国家财政支持的同时,用市场支持标准化战略。我国拥有巨大的市场,这是我们的标准成为国家标准或事实标准得天独厚的条件。面对一个规模与潜力巨大的“中国大市场”,国外厂商不可能不在意和遵循中国标准;中国标准对国内产业支撑底线也是全球市场的 1/5,因为我们拥有全球 20% 的消费市场。
(6)发展事实标准和论坛标准、合作体标准战略,利用事实上的国际标准控制市场。“事实上的”全球标准,已经在发挥全球标准的作用,所不同的仅仅在于它的身份还不是国际标准。例如,IBM 公司、微软的标准都具有这样的作用。
(7)与现行的或潜在的参与者建立伙伴和战略联盟关系。强大的技术力量和区域联盟是将技术标准推向国际标准的关键因素之一。中国应与亚太国家建立融洽的战略伙伴关系,形成区域优势,共同维护亚太国家的经济利益。
(8)重视新型国际标准化人才的培养。首先全国高等院校本科教育还没有开设标准化专业,直接限制了标准化人才的来源,国家教育部门应对该方面的工作给予更多的支持。其次是缺乏稳定的标准化培训制度以及整合现有标准化研究部门和企业标准化人才的机制,难以构建成梯队式相互衔接的标准化人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