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政府职能的基本观点
(一)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产生的时代背景
19 世纪中叶,工业革命后,由于使用机器生产而形成了工厂制度,淘汰了家庭手工业。工厂生产,不仅仅把许多劳动者集中在一起,各个单独地工作,并根据机器的特性,将生产过程分解为不同的阶段,再按照生产的需要,将劳动者分工,依工作任务的特点,配置于适当的场所和岗位,统一受制于企业主的指挥,形成生产流水线,达到了社会化生产的目的。这样,生产过程的指挥权,完全移到了工厂所有者的手里,劳动者变成了死的机器的附属品。因此,工厂里的劳动者动作单纯化,随之身份地位也降低了许多。在手工业时代,劳动者使用工具; 工厂制度下,劳动者伺候机器,机械劳动剥夺了劳动者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活动自由,使劳动者身心俱疲。另外,工厂制度下的劳动,用不到太多的气力和熟练技巧,妇女和儿童都能胜任,他们的工资比男工低,为资本家所乐于雇用,因此,工厂中充满了童工和女工,他们收入少、工作时间长,排挤掉了很多男工的工作机会。这时候的人们,只有两条路可走: 有钱的人买机器开工厂,雇用工人,最后成为资本家。没钱的人,买不起机器,只有把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开设的工厂,收入一定的工资养家糊口。而他们生产出来的东西,不是自己的,他们完全失去了一切支配的权利和发财的机会,成为为赚取工资劳动的无产阶级。
在工业革命的推动下,资本主义社会发育成型,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日益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矛盾。一方面,为资本主义辩护的庸俗经济学逐渐取代古典经济学而居于统治地位; 另一方面,无产阶级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客观上要求从“自在阶级”向“自为阶级”转变,迫切需要无产阶级的科学理论作为指导。马克思、恩格斯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在批判继承前人的优秀成果的基础上,运用辨证历史唯物主义分析和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动规律,论证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必然性,从而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二) 马克思经济学关于政府职能的主要观点
1. 对国家消亡理论的论述
“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国家消亡使国家回归社会,并作为一个社会管理机关服从并服务于社会。尽管国家消亡具有历史必然性,但它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国家,实现共产主义,国家才能消亡。另外,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的不断发展会产生使国家走向消亡的力量,在此基础上,他论证了国家消亡的可能性,并强调国家消亡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因此,国家消亡不是乌托邦。
2. 对政府职能构成的论述
政府是国家权力的执行者,所以国家职能即政府职能。马克思主义将政府职能分为对内与对外两方面的职能。国家的对内职能包括政治统治职能与公共管理职能。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在被统治阶级内部所实行的一切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措施都是为了维护其政治统治; 公共管理职能是政府的核心职能,也是统治阶级巩固其政治统治的重要支撑,具体包括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职能。国家的对外职能包括抵御外来侵略和对外经济交往的职能。
3. 注重政府自身建设,防止公共权力腐败
防止公共权力的腐败变质,建设高效廉洁的政府始终是马克思主义政府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构想中,对政府自身建设及防止公共权力腐败等方面的问题作出了深刻的探讨与设想。十月革命胜利后不久,列宁指出“如果不进行系统的斗争,不改善我们的国家机关,那我们一定会在社会主义的基础还没有建成以前就会灭亡。”中国革命胜利前夕,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向全党发出号召: “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社会在进步,但政府自身建设与防止公共权力腐败的任务始终不能松懈。
二、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西方古典经济学关于政府职能的基本观点
(一) 西方古典经济学产生的时代背景
18 世纪中叶的欧洲,尤其是英国,由于海外贸易的急速发展,商品的需要大增,开始从家庭手工业转变为手工业工厂制度,于是有了采用机器的必要和可能。1769 年,瓦特发明蒸汽机取得专利权,历史上以此为工业革命开始的里程碑; 1785 年,纺织业开始采用蒸汽机械以代水力,从此不必再在山溪之间设厂。为了采购原料、运销产品、雇佣工人的方便,工厂集中到了交通便利的都市,近代的工厂制度至此成型,都市化随之发展,家庭手工业归于淘汰。
18 世纪从英国发起的这次技术革命是技术发展史上的一次巨大革命,它开创了以机器代替手工工具的时代。这不仅是一次技术改革,更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这场革命是以工作机的诞生开始的,以蒸汽机作为动力机被广泛使用为标志的。这一次技术革命和与之相关的社会关系的变革,被称为第一次工业革命或者产业革命。从生产技术方面来说,工业革命使工厂制代替了手工工场,用机器代替了手工劳动; 从社会关系来说,工业革命使依附于落后生产方式的自耕农阶级消失了,工业资产阶级和工业无产阶级形成和壮大起来。
随资本主义发展而兴起的经济思想史上以亚当斯密为首的古典学派,也称为个人主义派,是为资本主义寻求解释和辩护的。
(二) 亚当斯密的代表作———《国富论》
1776 年,亚当斯密出版了《国富论》,详述了其对资本主义的理解和认识,是他的经济思想理论的代表作,后来成为古典经济学派创立的标志。
《国富论》的全名是《各国财富的性质及其原因的研究》,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进劳动生产力的手段—分工,因分工而起交换,论及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再探究商品的价格,以及价格构成的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其主要内容如下:第 1 卷,共 11 章,主要内容是分析形成以及改善劳动力生产能力的原因,分析国民财富分配的原则;第 2 卷,共 5 章,主要内容是讨论资本的性质、积累方式,分析对劳动力数量的需求取决于工作的性质;第 3 卷,共 4 章,主要内容是介绍造成当时比较普遍的重视城市工商业,轻视农业的政策的原因;第 4 卷,共 9 章,主要内容是列举和分析不同国家在不同阶段的各种经济理论;第 5 卷,共 3 章,主要内容是分析国家收入的使用方式,是为全民还是只为少数人服务,如果为全民服务有多少种开支项目,各有什么优缺点; 为什么当代政府都有赤字和国债,这些赤字和国债对真实财富的影响等。
(三) 亚当斯密关于政府职能的观点
古典经济学关于政府职能理论的代表观点是由亚当斯密提出的,他强调政府职能规范的基本价值标准,就在于成为一个好的“守夜人”,政府职能的作用边界切不可影响自由市场的运行。古典经济学在强烈主张经济自由主义的同时,并没有排斥政府的作用,而是将政府的职能限制在一个既定的框架之内,政府的职能应仅限于维护法制、保护产权、提供公共产品等领域,强调“有限政府”的概念。他们认为,国家是人类在由自然状态向政治社会转化的过程中经过人民内部的契约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共同体。政府的权力是人们为了保证自己以及其他人的权利不受非法伤害而自愿让渡给政府的。既然政府的权力是人们赋予的,那么它在实施时也就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们主张政府实行不干涉政策,给予个人和企业最大限度的自由放任,并认为“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国家政府的主要职责应当集中在保障个人最大程度的自由及其私有财产权等方面。
“守夜人”由亚当斯密提出,在《国富论》里,斯密曾经分章分节,详细讨论了政府如何以守夜为天职。根据他的论述,政府的职能主要有三项:
1. 保护本国社会的安全,使之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暴行与侵略。 2. 为保护人民,不使社会中任何人受其他人的欺负或压迫,换言之,就是设立一个严正的司法行政机构。 3. 建立并维持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当然,为了维持政府的尊严,还需要有一些其他的花费。
斯密的贡献,在于分析政府怎样守夜,才更加经济、更加合乎社会的一般利益。实际上,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所讲的政府三项职责,明显认同洛克的政府职能理念。洛克 1690 年在其《政府论》中断言,人类在无政府的自然状态中享有种种天然的权利,但是很少有人能长期在这种无约束的状态中长期共同生活。在这种状态中,由于人人都有惩罚他人侵权行为的权力,而这种权力的行使既不正常又不可靠,会使每个人随时遭受不利,这就促使他们寻求政府和法律的保护,希望以此使他们的财产有所保障。这种需求使他们甘愿放弃各自可以单独行使的惩罚权力,而将这种权力交给由他们选定的中间人来专门行使,而且要按照社会公认的或由大家授权的代表一致同意的规则来行使。这就是立法和行政权力的来源,也是政府和社会本身存在的意义所在。由于人们将自己在自然状态中享有的平等、自由和执行权交给立法机关和政府的动机和目的,是出于每个人都更好地保护自己以及自己的自由和财产,因此,立法机关和政府的权力就绝不容许扩张到超出公众福利的需要之外。由此,洛克认为,立法机关和政府的职能应当仅限于三项之内而不得超越: 按照既定的、向全国人民公布周知的、经常有效的法律来裁判纠纷; 搞好公共福利; 保障本国不受外国侵略并防止外国损害本国利益,向外国损害本国利益的行为进行索赔。无论具体表述有何差异,洛克和亚当斯密所说的政府三项必须履行的职能都是: 社会公正(通过立法、司法等实现) ;公共福利; 国防与外交。
而事实上,国内经济作为国家和国民生活中日常矛盾最集中的事务,无论是洛克还是亚当斯密所说的国家(政府) 三项职能当中,都没有明确将其排除在外。
第一,关于立法、司法、行政裁决等制定和执行裁判规则以解决纠纷的职能。在任何一个现代国家,最大多数的纠纷都同经济利益、经济行为有关,很难设想一个社会没有任何一种公共权力机构负责受理和裁判此类纠纷。如果真出现这样一个社会,要么就是如马克思说的“物质极大丰富、人民思想觉悟极大提高”的共产主义社会,要么就是一个人们成天随意相互残杀而无人阻止的社会。
第二,关于公共福利。公共福利的本质也是经济。而公共福利的范围和形式,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两个国家完全相同,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保持连续十年毫无变化。迄今为止,也没有任何一位学者能做到将公共福利的具体模型设计得能够让各国一致照搬而成为普遍的国家制度。
第三,关于国防和外交。无论是洛克还是亚当斯密所说的国防和外交都实际是一种包括经济在内的广义的国防和外交,总之就是同本国国家利益和国民利益有关的任何同外国及外国国民的利益关系问题。洛克明确讲包括“向外国损害本国利益的行为进行索赔”,而亚当斯密整个自由贸易的理论从根本上说就是国际经济理论,无论将“国际”排除还是将“经济”排除,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都不复存在。
三、两种政府职能观的比较
(一) 两种理论体系的相似之处
第一,都认识到政府职能应该包括具体的职能划分。无论是马克思还是亚当斯密都对政府职能进行了具体的划分,将其概括为对内与对外两方面的职能。国家的对内职能分为政治统治职能与公共管理职能,其中,公共管理职能作为政府职能的核心部分,对外职能分为军事保卫职能和外交职能。
第二,都强调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是政府职能中的关键职能。两者都认识到充分合理的运用政府的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对于促进经济增长,维护国家稳定和实现国家繁荣有着关键的作用。马克思、恩格斯肯定了经济基础对于上层建筑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必须正确发挥经济和社会职能促进社会发展; 亚当斯密强调必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清楚界定政府的职能边界,实现两者之间的良好互动是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
第三,都突出政府职能是国家实现宏观调控的工具。双方都强调政府职能对于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性,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参与和推动,只有依靠政府职能才能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马克思、恩格斯强调通过政府职能进行宏观调控在保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国家的政治稳定; 亚当斯密则重视对政府职能边界的定位,强调通过政府职能对市场进行调控,进行实现有效的宏观调控。
第四,都指出要建设高效廉洁政府,把握政府干预的界限。两者都强调保证“政府理性”,防止公共权力腐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社会主义国家建立的背景入手,强调要保证无产阶级队伍的先进性,防止公共权力的腐败; 后者认为,市场在经济运行中存在缺陷,因而需要政府来弥补市场失灵以促进经济的正常运行,强调应防止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寻租。
(二) 两种理论体系的不同之处
第一,两种理论体系研究的理论逻辑不同。马克思主义政府职能理论是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以生产方式演进为视角,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以及资产阶级的矛盾运动中分析了政府职能的作用,强调了政府职能的重要性,进而形成了政府理论。而亚当斯密政府职能理论研究是以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资源配置问题为起点,参考不同时代的经济环境和背景,再确定资源配置到底是以市场调控为主,还是以政府调控为主,从而形成了相关的政府职能理论。
第二,两种理论体系研究的切入点不同。马克思主义政府职能理论是以国家的诞生为切入点,强调国家的存在是为某个特定阶级而服务的,必须完善相关政府职能才能实现统治目的,从而构成了政府职能理论。而后者政府职能理论是从扩大国家市场,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进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切入点,强调正确发挥政府职能有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增长,维护国家的稳定,最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政府职能理论。
第三,两种理论体系研究的最终落脚点不同。马克思主义政府职能理论研究的最终落脚点是为了实现人类的共产主义,并指出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国家作为统治阶级的工具将随着阶级及阶级对立的灭亡而灭亡,取而代之的是国家单纯的作为服务于社会的管理机构重新回归社会,由此突出政府职能的作用,尤其是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的作用; 而亚当斯密政府职能理论研究的最终落脚点是为了稳固其统治阶级的地位,强调实现这一目标必须维护市场的有效性,保证资源配置的效率,进而促进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强调统治阶级通过政府职能实现合理的调控,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政府干预的有限性。
政府职能的演进具有其一般规律性,也具有其特殊性。政府职能理论的演进,就是对如何界定政府和市场“职能边界”不断探索和研究的过程。我们既要遵循马克思所讲的政府职能所具有的一般规律性,也要借鉴西方经济学者提出的针对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处理政府职能边界的建议,结合中国发展的实际,探索建立我国政府职能建设发展过程中的政府职能理论。
四、现实意义及启示
现阶段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深水区,如何更好的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目前政府宏观调控的重点。通过比较可知,现阶段我国应坚持以马克思经济学的政府职能理论为主体,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借鉴西方经济学的政府职能理论,结合社会的现实变化,建立新型的政府职能理论,推进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实现干预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首先,新形势下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坚持党的十八大精神,从根本上推动民主法治社会进程。通过完善顶层设计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继续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分离,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其次,利用政府的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但要清楚界定政府职能的边界,维护市场自身的有效运行,防止政府对于市场的过度干预,避免相关部门及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再次,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大部门制改革,坚持简政放权,降低行政成本。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最后,努力促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整合和配置资源,实现经济发展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从依靠“人口红利”转向依靠深化改革形成的“制度红利”,积极拉动国内消费,实现经济的内生增长,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
在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政府权力正在从一些社会领域中逐步地撤出。与此相适应,学界中也出现了批判所谓“全能政府”,要求政府减少干预行为的理论倾向,一部分学者甚至把西方的“小政府、大社会”当成了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模式。这种理论倾向应该说有其自身的道理,因为在市场逐渐代替政府配置资源的过程中,政府职能必将呈现出总量递减的趋势。然而,从目标模式的角度,提倡“小政府、大社会”显然是不适宜的。一方面,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由于受到其自身历史与现实条件的制约,很难遵循自由主义政府职能理论的基本思路。作为市场发育和社会发展主要推动者的中国政府将肯定不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小政府; 另一方面,即便是西方国家,也已经部分地放弃了对“小政府”的追求,容忍了行政权力扩大的趋势。
我们看到,国际社会各种历史结论和各个国家的现实实践,尽管对中国政府经济职能的重塑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并不能为我们提供一个现成的政府经济职能的标准模式。因此,简单地用西方某一时期的某种理论观点来指导中国的具体实践在理论上是不全面的,在实践上是行不通的。至于中国政府经济职能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如何定位,应考虑具体国情和国际大背景,对政府经济职能理论进行更加具体、深入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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