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作为最难预测且破坏力最大的灾害类型之一,一直是人类关注的焦点。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的变化,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和强度都呈不断上升趋势。虽然随着科技进步,人类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断提高、死亡率不断下降,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人口和社会财富都高度聚集,导致自然灾害对人类的破坏呈不断上升趋势,经济损失巨大,已经成为影响世界各国经济增长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
因此,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探讨自然灾害与经济增长的辩证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自然灾害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概念及内涵
(一)自然灾害的概念及属性
1.自然灾害的定义及特征
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自然灾害做出不同的定义。总体来看,对自然灾害的定义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把自然灾害视为单纯的自然现象,另一类则强调人类生产与实践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导致自然灾害的发生,认为“生态失衡、‘全球危机’是因人的实践活动而引发,并以‘天灾’形式反映的‘人祸’。”
实际上,第一类定义忽视了社会的发展与人类经济行为对自然环境的过多干预,从而间接导致或加重自然灾害的事实;而第二类定义则过分夸大人为因素的作用,因为自然因素始终是自然灾害发生的最基本原因。因此,国内学者从自然灾害产生的主因入手,将其定义为“一个主要因自然事件或自然力量而造成人员伤亡和社会财富损失的事件。”强调“自然灾害本身作为一个自然事件发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对人类造成的后果。”
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如果没有对人类生命和物质财产造成破坏,则其只能称为一种大自然的正常运动现象。同样的道理,主要由人为因素造成的灾害也不能称为自然灾害,如煤矿瓦斯爆炸、战争、人为火灾等等。综合以上观点,笔者认为自然灾害不仅应该包括“纯自然灾害”,而且应该包括“人为-自然灾害”,即由于各种人为因素间接诱发并表现为自然态的灾害。有鉴于此,笔者讨论自然灾害的范畴,既包括所有“天灾”(纯粹的自然灾害),也包括一部分表现为自然态的“人祸”(人为自然灾害)。
第一,自然灾害的广布性与局部区域性。自然灾害的发生几乎遍布整个地球,且不同类型的自然灾害分布在世界不同的区域内。如低纬度沿海城市与地区更容易受到热带风暴的袭击,高纬度地区更容易受到暴风雪和寒潮的入侵,非洲中部、南美西部等地旱灾严重,而欧亚大陆、北美洲、南美洲东部和大洋洲则降水过多。
第二,自然灾害具有群发性和关联性。例如,地震会诱发海啸、山体滑坡、泥石流,还可能导致核泄露、重大火灾或爆炸、瘟疫等衍生灾害。此外,灾害的影响还会在不同区域间相互波及,如亚洲中部地区的沙尘暴灾害可以蔓延到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甚至到达日本。当群发和关联灾害产生连锁反应,形成一个灾害链时,就会加剧灾害的影响,使灾情变得更严重。
第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巨大。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社会经济与科技的飞速发展、人类财富的极大积累和高度集中,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呈不断增大趋势。而环境灾害(如环境污染)更多属于人为灾害,造成的危害在较长的时期才会缓慢地显现出来,并且持续时间更长,因此危害性更大。
第四,自然灾害是不可避免的,但又是可以减轻的。自然灾害是自然运动变异过程,其发生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只要人类存在,自然灾害就不可能不对人类生命和财产造成破坏。然而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人类通过不懈努力,如采取灾前预防、灾中控制、灾后救助及保险等灾害风险防范与分散手段,完全可以使灾害及其损失得到控制或减轻。
第五,灾害又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助推器,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人类在与自然灾害做斗争的过程中不断成长和进步的历史。在与灾害的斗争中,人类渐进地懂得了如何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如何利用大自然、驯服大自然、改造自然界,并在这个过程中,人类发展了经济、创造了文明。
2.自然灾害的本质属性
自然灾害的本质属性之一是它的自然生态性,这一点在其定义和特征中即可得到证实。首先,自然灾害发生的原动力主要来自自然界的能量运动过程而非人类社会,如地球内部局部区域应力调整导致的地震,大气圈中的降水量和蒸发量失衡导致的洪涝灾害等。当然,人为因素有时也会发生作用,但只是不同程度地加速或加剧了自然灾害的发生。
其次,灾害损失规模以及对社会经济系统的影响程度和范围都要受到灾害类型、发生频率和时空分布等自然属性的影响,而特定国家的社会经济类型、发展阶段或生产关系等对灾害的自然属性并无影响,因此灾害的自然属性是我们研究灾害现象、比较不同灾害类型、计量灾害经济损失与描述灾害经济特征的客观物质前提。
自然灾害的本质属性之二是它的社会经济性。首先,灾害的产生都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根源。任何自然、人为或复合型灾害,都直接或间接地与社会经济因素(如生产方式、经济制度)相关,虽然表现为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但本质上是人与人关系的失衡,即社会经济关系的混乱加剧了自然灾害的破坏力。其次,只有作用于人类社会生产实践过程或者经济活动过程,并造成负面影响的灾害才能称之为灾害,否则就只能被视为与人类社会无关的自然能量运动和变异现象。此外,灾害破坏力的大小还受承灾体及其抗灾能力的影响,同样规模的灾害,承灾体不同则灾害后果不同,可以大到对其造成毁灭性后果,也可以小到忽略不计。因此,在不同的社会经济类型、生产发展阶段和人与人的财产占有关系下,相同的灾害也会导致不同的经济损失,其致灾原因、过程和特征也会不同,具有鲜明的社会经济类型及其发展阶段所赋予的特征。
(二)经济增长的内涵与特征
1.经济增长的定义
经济学家们对经济增长的定义主要有两种,其一是将经济增长定义为:“社会物质产品和服务总额的长期持续增长,即经济所生产的实际总产出的持续不断增加”;其二则认为应该按人均值计算,即以人均实际产出的持续增长为标准来衡量经济增长。
萨缪尔森在《经济学》教科书上这样定义:“经济增长是一个国家的生产可能性边界向外发生移动,此时其潜在国内生产总值或国民产出增加。”1971年,美国经济学家库兹涅茨在诺贝尔奖颁奖典礼上将经济增长的内涵概括为:“一个国家为居民提供经济产品的能力持续提高,且产品种类日益增多。这其中,先进技术及其相应制度、意识形态的调整,是生产能力持续提高的基础。”
这个定义说明:首先,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可以用经济增长水平集中体现,即商品和劳务总量———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其次,技术进步与制度和意识形态调整对经济增长同样重要,二者均不可偏废。总结以上观点,本文将经济增长概括为:一个国家的人均产出或者人均收入水平的长期持续增加。而经济增长率是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实力上升速度的关键指标之一,它反映了该国或地区在某一特定时期的经济总量增长速度。
影响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包括:物质和人力资本积累、自然资源禀赋、科技进步以及制度环境改善等。
2.经济增长的特征
1963年,经济学家卡尔多(Kaldor)归纳了世界各国经济增长的几个典型特征:“(1)人均产出持续增长,且增长率无下降趋势;(2)劳动力的人均物质资本持续上升;(3)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率;(4)几乎恒定的物质资本与产出比率;(5)劳动力、物质资本对国民收入的贡献大小保持不变;(6)各国的劳动力人均产出增长率差距较大。”20世纪70~80年代,库兹涅茨和罗默在对现代增长规律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经济增长的典型特征,包括:(7)人均收入变化对平均增长率无影响;(8)产出随贸易量的上升而上升;(9)收入增长会带来人口增长;(10)要素投入增长率无法解释所有的产出增长率,增长核算存在剩余;(11)劳动力(熟练与非熟练)都愿意移民到高收入国家;(12)经济结构调整与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越来越关键;(13)自然资源对经济增长的制约减弱;(14)政府对经济增长发挥重要作用;(15)正规教育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越来越大。
3.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区别
学术界对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异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经济增长即经济发展,二者没有本质区别,另一种则刚好相反。持相同观点的美国经济学家雷诺兹(L.G.Renolds)认为,这两个名词可以互换使用,因为两个理论的研究内容现在已基本一致。尤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意识形态和社会学领域的内容越来越多地被纳入增长理论的研究范畴,如人口、制度等,使二者在本质上已几乎不再有区别。但认为二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经济学家仍然占绝大多数。
金德尔伯格和赫里克在分析二者的关系时认为:“经济增长更多的指产出的增加,而经济发展则不仅包括产出的增加,而且包括在其生产和分配过程中所依赖的技术创新和制度变革。”
帕金斯认为:“经济增长可以用国民收入、国内生产总值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来衡量。经济发展不仅包括人均收入上升,而且包括经济结构变化,如国民经济中工农业比例进一步上升、城市化及城市人口比例进一步上升,以带动消费结构的变化。判断经济是否发展的关键是看大多数人是否平等参与经济活动和利益分配,如果只有少数的富裕阶层从经济增长中获益,则经济并没有得到发展。”
迈克尔·托达罗认为:“发展不仅应该包括经济快速稳定增长、消除绝对贫困和减少社会不平等现象,而且应该包括社会结构、民主化程度和国家制度改善等多方面进程的加快。”他提出了发展的三个核心价值:生存、自尊和从奴役中解放出来。他认为发展的三个目标是:物质极大丰富、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个人和国家在社会和经济方面的自由度显著上升。我国经济学家谭崇台教授对经济增长与发展的辩证关系作了较清晰的解释,他指出:“经济增长是手段和途径,经济发展才是最终的目的和结果。一般而言,增长是发展的基础,没有增长就不可能有发展,但有了增长不一定就有发展。”
因此,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发展不同于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更注重数量的增加,而经济发展同时关注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改善。“发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经济变化过程,比“增长”涵盖的内容更广泛、更丰富。经济增长是社会进步必备的物质条件、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但增长也并不意味着取得了发展。例如,由于社会经济制度与政策不合理等原因,经济增长反而会带来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经济结构失衡、环境污染与生态恶化等一系列“有增长无发展”的结果。
二、自然灾害与经济增长的辨论
(一)从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看自然灾害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事实上,自然灾害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归根结底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自然灾害”就是自然作用于人的后果,没有人的存在,自然灾害只能视为自然界能量释放和变异的自然现象。而“经济增长”就是人类追求物质财富积累的过程,目的就是为了能够生存得更好。因此,当我们弄清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时,我们也就弄清了自然灾害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辩证关系。
首先,人与自然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关系。人类的产生本身就是自然界经过长期进化的结果,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依赖大自然所赋予的一切(如阳光、空气、水和动植物等),并且通过生产劳动同外部自然界进行广泛的物质和能量交换。同时,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又给大自然打上深深的烙印,使得现在的自然到处都成为人化了的自然。
其次,人与自然之间又是相互对立的。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总是不断地改变自然界的原始状态,把它改造成人类所需要的样子,为人类所用;而当这种改变超越了自然界的承受能力时,自然界就会否定人类对之做出的改变,使其重新恢复到自然状态。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人类正在加速消耗着自然资源、改变着生态环境、影响着地球进化,当这一切超越了地球的物理承载极限时,大自然就会以各种极端方式(如洪涝、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使人类受到惩罚。
再次,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只有通过人类正确地认识自然、顺应自然和改造自然,并与自然和谐共处,才能更好地得以化解。事实上,人类社会就是在同自然及其自然灾害做斗争的过程中不断成长和发展起来的。人类只有在经历自然灾害的过程中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并通过科技进步不断提高抵御和战胜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人类的破坏,才能够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下去。同时,人类也要学会与大自然和谐共处。人与自然之间客观上形成的相互依存、关联和渗透链,要求人类在认识和改造自然、促进社会进步中,自觉地接受自然和社会规律的共同支配,推动自然和社会的稳步协调发展。在这一点上,我国古代的哲人就已认识到,并提出了“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为后人指明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反主流经济增长理论对自然灾害与经济增长关系的认识
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反主流经济增长理论———增长怀疑论、增长极限论和稳态经济论,对人类重新认识自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也具有重要意义。英国经济学家米香的增长怀疑论从人类为实现经济增长所付出的沉重代价(如社会和文化方面),以及人的全面需求和社会幸福的角度提出了反增长的观点;以梅多斯为代表的罗马俱乐部的增长极限论围绕世界人口、粮食、资源环境及其污染问题等,尖锐地指出人类经济增长存在极限,技术进步也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只能延缓极限的到来;而赫尔曼·E·戴利—美国生态经济学家的稳态经济论则阐释了地球生态母系统和经济子系统的关系,指出经济增长不能超越地球生态环境的承载极限,否则盲目增长必然导致灾难性的未来。
1972年,罗马俱乐部向联合国提交的研究报告,即《增长的极限》,向世人敲响了在有限的地球上追求无限增长将会带来严重后果的警钟。2002年,罗马俱乐部又发表了《增长的极限—三十年最新报告》,他们再次运用World3模型,引入人类生态足迹和地球承载力等新的数量方法,对更新到2000年的数据进行系统分析,进一步印证了增长存在极限的观点。报告严肃地指出:“如果过冲导致的破坏无法逆转的话,就很可能演变成灾难”。
如无法挽回的物种灭绝,矿藏的永久性破坏,放射性污染物质(核废料等)的排放,臭氧层破坏,气候显著变化导致的极端天气灾害,热带雨林的破坏,海水渗透,土地酸化、盐碱化、荒漠化及重金属污染等,从而使地球的承载力永久性下降。此外,增长的滞后性也导致其很难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控制和调整,使整个增长系统失灵。
报告还进一步指出,人类的技术和制度虽然在过去30年都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仍然无法改变人类已经超越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极限的事实。并针对一些人对《增长的极限》报告的谴责,指出:“可持续并不意味着‘零增长’……质疑增长并不一定意味着否定增长”等,澄清了报告的目的不是为了反对增长,而是对人类的增长方式敲响警钟,并引导人们探寻“质量增长”、“适度增长”,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
以上理论对人类盲目追求经济增长提出了反对意见,迫使人们重新认识经济增长问题,认识到地球有限的资源不能维持人类无限增长的欲望,认识到不合理的增长对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对人类自身及后代带来的危害,并引导人们思考“适度增长”和“质量增长”,实现经济增长的“最佳规模”。
(三)从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的关系看自然灾害与经济增长关系
在人口、资源、环境参与经济运行的过程中,我们同样可以看到自然、人类及其经济活动之间存在的辩证关系。
首先,人口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世界上的任何经济活动都是由人来进行的,人口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及迁徙流动等多种因素共同决定了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马克思的“两种生产”理论,将人类创造物质财富的经济活动概括为物质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将人类的自我繁衍过程概括为人类自身的生产与再生产。物质资料再生产是人口再生产的物质前提和基础,而人口再生产又是物质资料再生产的目的和任务,二者密切联系又相互制约。如果经济发展失调,就会出现人口数量畸形增长、人口大量迁移流动导致的民工潮、“三农”问题引发的农村人口老龄化等问题,以及犯罪率上升等社会问题。反之,不合理的人口结构和人口迁徙,又会带来地区经济发展失衡、地区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等一系列问题。
其次,资源是经济活动的条件,没有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投入,任何经济活动就将无法开展。
自然资源包括可再生资源(动、植物等生物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土地、水、矿产资源等),社会资源包括人力、智力、技术和信息资源等。由于任何资源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都具有相对稀缺性,因此,合理配置各种资源成为经济活动的前提条件。而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需求的无限性,导致人类过度开采和消耗地球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使人类面临严峻的资源危机和生态危机,继而引发自然灾害。例如,因砍伐森林、过度开垦导致的耕地退化、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干旱和洪涝灾害交替发生,并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下水过量开采导致地面沉降或塌陷;水污染导致贫水地区缺水现象更加严重;人类过度捕捞海产品导致海洋物种濒临灭绝和海水污染等,都严重威胁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环境是经济活动的基础。人类进行经济活动的环境既包括自然环境,又包括社会环境。
自然环境是一切资源的提供者,同时又是人类废物排放的接收者。当人类的经济活动超出了自然环境的自净能力时,自然环境就会产生一系列不可逆的后果,如工业化和城市化导致的空气污染、臭氧层破坏;土壤、水和固体废弃物污染;土地与森林资源减少、草场退化、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使人类面临水灾、旱灾、极端天气灾害、大批动植物死亡和人类忍饥挨饿的威胁。
因此,人类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在经济活动中与资源、环境建立平衡协调的关系。这一点,在继马克思“两种生产理论”之后发展的“三种生产理论”中得到充分体现。“三种生产理论”认为,除了物质资料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以外,还有生态环境的再生产,强调了生态环境再生产的前提性和基础性,体现出对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视。总之,“生态环境再生产是前提和基础,人口再生产是目的和动力,物质资料再生产是中介和纽带”,只有当三种生产密切联系、协调均衡发展时,人类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
三、自然灾害与经济增长的辩证关系
结合以上观点,笔者尝试对自然灾害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辩证关系进行剖析。
首先,自然灾害对经济增长必然会产生一定影响,但未必总是坏的影响。事实上,人类的发展史,本身就是一部人类在与自然灾害做斗争过程中不断成长和发展的历史。的确,自然灾害的发生必然会造成一定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但正是这些伤痛和损失,使人类在与自然灾害的斗争中,不断认识自然规律、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发展经济和科技来更好地应对自然灾害,甚至变害为利,使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最典型的例子是我国于公元前256年由李冰父子修建,被誉为“世界水利文化鼻祖”的大型水利工程都江堰。它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留存、年代最久,并至今仍服务于世代成都人的无坝引水工程,将曾经的水害变成了水利,是人类文明史上变自然灾害为服务人类的最典型代表。此外还有现代修建的水库、运河、水利发电站、风力发电站等,都将对人类不利的水害和风害等转化成可以为人类服务的对象。
自然灾害的发生,还促进了灾害预测、预报、生命勘察与探测、紧急救援等科技的发展,刺激了相关防灾减灾产业的产生,从而使人类增强了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此外,自然灾害还造就了新的自然景观和自然资源,世界上最优美的环境往往由地震、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而造就的。如美国加州大峡谷地区、四川九寨等,这些自然灾害的产物为人类发展旅游业、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了条件。
其次,经济增长也会对自然灾害产生反作用。
事实上,我们这里的经济增长是广义的概念,与经济发展并没有本质区别。良好的经济发展,除了可以积累更多的物质财富、提高生活质量、美化生活环境以外,还可以通过科技进步增强人类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经济的发展又带动社会进步、民主化程度提高和政府管理水平等制度因素的改善,使全社会在应对自然灾害时更有效率,使灾害死亡率大大下降,灾害损失降到最低。这一点从发达国家大灾死亡人数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就可得到印证。虽然发达国家由于物质资本积累更多而表现为更大的经济损失绝对值,但是相对GDP总额来说,发达国家的损失率还是大大低于发展中国家的,而且发达国家在灾后也恢复得更快,这无不与其更好的经济发展水平、雄厚的物质基础和良好的社会福利密切相关。相反,如果经济发展不良,则会导致更高的死亡率和更大的经济损失。如非洲国家的旱灾导致大面积的饥荒和大量人口死亡就是最好的例证之一。
最后,以资源过度开发和生态环境破坏为代价的经济增长也加剧了人为自然灾害的发生。地球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过度开采与发掘自然资源,必然导致矿产等不可再生资源的逐渐枯竭,造成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和大量珍稀物种灭绝,这种只注重经济增长而不关心自然保护的行为造成人为自然灾害频频发生。如矿山开采导致的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水库建设、矿山和油田开采诱发的地震,过度开采地下水、石油、天然气和矿产资源导致的地面沉降、地裂缝和海水入侵等,都是人为自然灾害的最好例证。此外,由于人类盲目追求增长,超越了地球生态环境的自净能力和能量平衡,导致环境污染和极端天气灾害频发,如南方夏季的极端高温和风暴、北方的干旱、沙尘暴和沙漠扩大,甚至反常天气如2008年我国南方发生的大面积低温雨雪灾害等都印证了过度开发将会导致更大的灾害。
四、结论
我们认为,自然灾害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如下辩证关系: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会直接或间接地阻碍或刺激经济增长,而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也会对自然灾害的损失产生放大或缩小效应。良好的经济发展会减轻自然灾害对人类造成的破坏,而落后的经济发展会放大自然灾害对人类经济建设成果的破坏效应。只有正确和全面地理解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才能指导我们更好地防灾减灾,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好地保护我们既有的建设成果,并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们向着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全面协调发展稳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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