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引言
加入WTO以后,根据谈判协议我国承诺降低对农业的各种补贴,逐步消除对农产品的各种优惠政策,逐渐放开农产品市场,我国农产品面对的外部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农产品竞争力不仅关系到三农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现有文献对我国以及部分省市农产品竞争力的研究颇多,但是研究中部地区农产品竞争力的文献极少,我国中部地区一直是经济发展较快的区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一产业所占比重逐年下降,农产品在地方经济中的份额逐渐减少,这种情况下中部地区农产品是否已经失去国际竞争力?本文基于这一背景研究我国中部地区农产品竞争力,通过构建数理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相应结论。
1、 农产品竞争力的四大指数体系及其构建
农产品竞争力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相对价格指数、显性相对优势指数、进出口竞争力指数和资源成本四大指数。
1.1 研究农产品竞争力的四大指数体系
1.1.1 相对价格指数
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是衡量农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农产品的国内价格和国际市场价格之间的差距反映了该产品的竞争力强弱,如果农产品国内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则表现为相对价格优势,如果国内价格高于国际价格则表现为相对价格劣势。相对价格指数的衡量方法主要有取差法和比例法两种,取差法是指用农产品的国内价格减去国际市场价格,如果取差后的值符号为正,则表示本国在这种产品上处于比较劣势,正值越大表示比较劣势越大,如果取差后的值符号为负,则表示本国在这种产品的生产上处于比较优势,负值越小表示比较优势越大,反之比较优势越小。比例法是指用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比国内价格,如果该值大于1表示本国处于比较优势,而且该值越大表示比较优势越大,如果该值小于1表示本国处于比较劣势,而且该值越小表示比较劣势越大。用比例法计算的近年来我国中部地区主要农产品相对价格指数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大部分农产品的竞争力先有一个上升趋势,之后开始下降,但其值依然大于1,表示中部地区的农产品具有一定比较优势。
1.1.2 显性相对优势指数
农产品的显性相对优势指数(NRCA)指某地区某一类农产品出口值占该农产品世界出口总值的比例和该地区所有农产品出口总值占世界出口总值比例的比率,该指标反映了某地区的相对竞争优势,是该地区农产品世界出口地位的表现,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 NRCAij表示i地区j类农产品的显性相对优势指数,Xij表示i地区j类农产品出口总值,Xit表示i地区所有农产品的出口总值,Xwj表示世界j类农产品的出口总值,Xwt表示世界所有产品的出口总值。如果NRCA大于1,表示i地区j类农产品具有显性相对优势,反之则没有显性相对优势。根据魏后凯(2010)的研究,我国中部地区肉类的显性相对优势指数小于1,其中猪肉和牛肉的NRCA指数远小于1,说明中部地区猪肉和牛肉的竞争力相对较弱,家禽的显性相对优势指数大于1,但有趋于减少的态势。粮食的竞争力在逐渐减弱,苹果、柑橘的竞争力较强。
1.1.3 进出口竞争力指数
农产品的进出口竞争力指数用农产品的净出口总额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之间的比值来表示,该指数越接近于1,表示该类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越强,反之表示竞争力较弱。如果该指数值为负,说明该农产品为净进口,缺乏竞争力,其基本公式为:
其中 TCij表示i地区j类产品的进出口竞争力指数,Xij表示i地区j类农产品的出口总值,Mij表示i地区j类农产品的进口总值。根据陈劲松(2011)的研究,我国中部地区的农产品进出口竞争力指数自1998年以来呈下降趋势,说明从整体上来说中部地区的农产品竞争力在减弱。
1.1.4 资源成本指数
农产品的资源成本指数(NDRC)是指用国内资源生产农产品时所使用的资源成本衡量,往往用于测度资源的边际投入所产生的外汇数量,是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由于该方法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和收益,因此具有更高的准确性,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其中Cd表示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国内资源成本,Es表示农产品出口的创汇收入,Cm表示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进口原材料的成本。
1.2 农产品竞争力四大指数之应用关联
农产品竞争力指标体系的四大指数既相互区别又存在密切联系,相对价格指数用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绝对价格来衡量农产品竞争力,是价格优势的重要体现。显性相对优势指数从农产品出口的市场规模角度来衡量农产品竞争力,在国际市场所占比例越大表示竞争力越强,所占比例越小意味着竞争力较弱。进出口竞争力指数则从净出口的角度来衡量农产品竞争力,从某种程度上说净出口才是出口竞争力的真正体现。资源成本指数从产品生产所消耗成本的角度来衡量,生产同样的产品所用成本较大则意味着利润空间较小,资源成本的降低有利于产品竞争力的提高。上述4个指标从不同角度全方位衡量农产品竞争力,因此能确保实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鉴于我国中部地区农产品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逐年下降的事实,为了实证分析这种绝对数量的下降是否代表竞争力的削弱,利用以上四大指数来具体衡量我国中部地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2、 我国中部地区农产品竞争力指数测算
2.1 变量设定
为了对我国中部地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情况进行实证分析,基于以上竞争力指数以及数据可得性原则,本文设定农产品生产经营状况、农产品劳动力投入和农产品出口水平三个二级指标来反映农产品竞争力,每个二级指标又设定相应三级指标,具体指标选取和设定见图1。为了衡量中部地区的农产品价格竞争力选取农产品价格水平指标来表示,为了确保衡量指标的准确性设定其他相关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指标。农产品的出口水平用来衡量农产品出口和净出口的国际竞争力,农产品劳动力投入指标用来衡量中部地区农产品的资源成本竞争力。
2.2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主要分析中部地区农产品竞争力情况,所以选取中部省市主要有: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安徽省、江西省和陕西省等六省。相关变量的数据来源于最新的农业普查材料以及各省市的《农业统计年鉴》,中部地区数据为以上各省市数据的加总,数据分析年限为我国加入WTO以后,即2001~2012年,数据的描述性统计见表2:
2.3 回归结果
本文使用层次分析法对中部地区各省市及整体的农产品竞争力进行计量分析,分省回归结果见表3,从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农产品生产经营状况大小的省市排序依次是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河南省。农产品劳动投入竞争力大小的省市排序依次是河南省、湖南省、陕西省、安徽省、湖北省、江西省。农产品生产条件竞争力大小的省市排序依次是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陕西省、河南省、安徽省。农产品综合竞争力大小的省市排序为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河南省、江西省、陕西省。湖北省的农产品生产经营竞争力、农产品出口水平和农产品综合竞争力均居中部地区第一位,说明湖北虽然劳动力投入比较少但是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水平较高,农产品出口能力较强,是中部地区农产品竞争力最强的省份。湖南省农业劳动力竞争力较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以及出口水平也较高,是中部地区竞争力较强的省份。河南省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在农产品生产条件方面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但农业的现代化水平较低。陕西省由于地理位置等方面的原因,农产品劳动力投入虽然很多,但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
为了进一步分析中部地区农产品整体竞争力,把6省的指标数据进行加总并对相应分指标进行计量回归,回归结果见表4,从回归结果来看中部地区农产品的价格竞争力相对较高,竞争力指数为0.6234,劳动力竞争指数也比较高为0.8137,但是大专以上劳动力竞争力指数比较高为0.5126,说明中部地区农产品生产的知识含量相对较高低,农产品竞争力还是以劳动力成本为主的单纯价格竞争为主,以知识含量为主的现代农业竞争水平不高。从从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来看,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和净出口竞争力都比较低,特别是净出口竞争力仅为0.5461,表明我国中部地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3、 结论及建议
本文通过梳理现有文献,对农产品竞争力的衡量指标进行介绍,设定农产品生产经营状况、农产品劳动力投入和农产品出口水平三个二级指标来反映农产品竞争力,每个二级指标又设定相应三级指标,构建数理模型利用层次分析法对入世后我国中部地区农产品竞争力进行系统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总体来看入世后我国中部地区农产品竞争力提高速度缓慢,在国际市场上的相当竞争力比较低。虽然农产品在地方经济中的比重有所下降,由于农产品生产经营条件的改善以及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农产品竞争力处于上升状态,但是上升速度缓慢,中部地区农产品竞争力还是以价格竞争优势为主,较低的劳动力成本是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来源。
(2)我国中部地区农产品竞争力存在明显的区域不均衡,湖北省和湖南省的农产品竞争力相对较强,这些地区先进的农业技术、较大的地方经济规模和出口贸易额带动了农产品的出口,促进农产品竞争力的提高。陕西省和安徽省等农产品竞争力相对较弱,可能由于这些地区地理条件和农业技术水平较低等原因所致。
(3)中部地区农产品价格竞争力指数较高为0.6234,劳动力竞争指数为0.8137,但大专以上劳动力竞争指数为0.5126,表明中部地区农业的发展以低成本的劳动力投入为主,农业的现代竞争力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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