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县后县(市)财力走势分析与思考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财政金融
2004年4月,为解决县(市)财权与事权不对称,财政供养人员过多,县乡政府债务沉重,资金调度困难,县域经济发展难等现实问题,湖北省委、省政府作出一项重大决策,在全省包括赤壁市在内的52个县(市)推行“省管县(市)”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透视新体制近二年来的运行情况,“省管县(市)”财政体制对县域经济发展带来了哪些积极效应?对县(市)财政改革与发展又产生了哪些影响?本文以2003年—2005年赤壁市财政收支情况为例,对省管县(市)财政体制后县(市)财政收支结构及财力变动新走势进行一些初浅的实证性探索与思考。
一、省管县体制对县(市)的积极效应
实行省管县(市)财政体制后,省对县(市)实行项目直通,资金直达,为加快赤壁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县(市)财力,提高县(市)财政支出保障水平,缓解县(市)财政困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可以说,省管县体制为县域经济的腾飞插上了翅膀,为县(市)财政的改革与发展注入了一支新的强心剂。
(一)促进了县域经济飞速发展 省管县体制运行以来,赤壁市充分利用新体制的机遇,坚持走“一主三化”的路子,全面实施“大办工业、办大工业,全民招商、全民创业”的发展战略,突破性治理经济环境,突破性招商引资,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有力地推动了县域经济发展。2005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72.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1亿元,农村人平纯收入达到3542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7586元,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达到5057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8.2亿元,分别比2004年同比增长10.5%、64.1%、7.3%、8.9%、9.7%、15%。赤壁市经济发展水平综合指数在湖北省县市区中由2000年的21位上升到2005年的第7位,5年跨越了14位。2005年,赤壁市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2004年,赤壁市利用省管县体制对县市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直接争取省财政信贷资金500万元,自筹1000万元,成立了赤壁市诚信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担保贷款6000万元,有力地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推动了工业经济的提速发展。2005年,赤壁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达到46.7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80.6%,销售收入44.9亿元,利润3.3亿元,工业用电4.7亿千瓦时,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181.5%,以上指标同比增长都在35个百分点以上,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工业经济先进县市。此外,赤壁市利用省直管后项目直达县市的机制,实行全民招商,全民创业,做到大中小项目一起上,突破性招商引资,形成了“建成一批、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工作格局。2005年,赤壁市引进各类项目192个,引进资金13.1亿元。全年共向上级部门申报争取各类项目148个,争取资金2.32亿元,同比增长26.8%。目前,香港华润、大升、朗天,山东晨鸣、中国长城、浙江银轮、湖北华新水泥等一批海内外集团公司纷纷落户赤壁。
(二)做大了财政收入蛋糕 经济决定财政。省管县体制后,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为赤壁市财政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2004年以来,赤壁市财政收入年年超额完成年初预算目标,一直保持着持续、快速、健康的增长态势,2005年,完成全地域财政收入46822万元,同比增收13252万元,增长39.5%,创造了财政收入超预算、超同期、超历史的“三超”的新记录。在完成财政收入总量的同进,财政收入质量也得到了极大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2004年的4.53%提高到2005年的5.99%;全年完成地方税收收入8514万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40.72%,比上年提高了2.84个百分点。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0911万元,其中,完成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工商四税6267万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30%,比上年提高了4.4个百分点,近年来赤壁市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见附表一。
附表一:赤壁市近三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度 全地域财政收入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财政收入占GDP 税收收入
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工商税收
占地方一般
预算收入
合计 同比
增减 合计 工商
税收 其他
收入 同比
增减 比重 同比
增减 比重 同比
增减 比重 同比
增减
2003年 30643 --- 15827 4210 11617 --- 4.18 --- 40.8 --- 30.2 ---
2004年 33570 10.0 17270 4407 12863 0.9 4.53 0.35 37.9 -2.9 27.4 -2.8
2005年 46822 39.5 20911 6267 14644 21.1 5.99 1.46 40.7 2.8 30 2.6
在省管县政策影响下,赤壁市坚持大办工业,办大工业,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化,经济运行态势良好,企业产值利税大幅度增长,工业税收强势突出。2005年,赤壁市实现工业税收2.44亿元,同比增长50.4%;工业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为52.2%,较同期增长3.8个百分点,工业已成为赤壁市税收的主要来源和财力的支撑,近三年工业税收基本情况见附表二。
附表二:赤壁市近三年工业税收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经济
指标
年度 全地域财政收入 工业税收 工业税收占
全地域财政财政收入
比重 增减
2003年 30643 14800 48.3 ---
2004年 33570 16247 48.4 0.1
2005年 46822 24441 52.2 3.8
(三)强化了财政支出的保障能力 省管县财政体制后,县(市)调度资金实行省直接确定各市、县的资金留用比例,由人行国库直接返还县(市),加快了资金到位速度。特别是对县(市)转移支付补助的具体分配和测算,按照规范化与透明化的要求,采用因素法,实行公式化计算,纳入省及县(市)两级预算管理。这一系列措施,解决了县(市)因收入的季节性和不稳定入库造成的资金调度困难,保证县(市)财政预算的正常执行,从而确保干部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2005年,赤壁市完成财政总支出46654万元,分别比2004年、2003年增加7761万元、15596万元,同比增长24.99%、50.22%。从财政总支出结构变化趋势来看。一般预算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2003年、2004年、2005年分别为90.8%、95.5%、95.3%,省直管县后,这一比重明显提高,表明县市本级支出逐步增加,上解上级支出有所下降,体现了省支持县市经济发展的政策倾斜效应。从一般预算支出的结构趋势来看,人员支出所占比重逐年下降,而机构运转和事业发展支出所占比重相应提高,特别是事业发展支出所占比重大幅提高,赤壁市开始逐步从“吃饭型财政”向“建设型财政”转轨。2003年到2005年,人员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分别为54.9%、51.6%、45.9%,比重逐年下降;机构运转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为23.1%、25.7%、26.3%,比重呈平稳上升趋势,表现省管县体制以来,赤壁市财政保障能力稳步提高,确保了国家机关政权运转等重点支出需要;事业发展所占比重分别为22.0%、22.7%、27.9%,三年间这一比重提高了9个百分点,是提高幅度最大的一块支出,这说明赤壁市对事业发展支出增长较快。
附表三:赤壁市近三年财政支出结构变动表
单位:万元
年度 财政总支出合计 人员工资支出 机构运转支出 事业发展支出
金额 同比增减 金额 占一般预算支出% 金额 占一般预算支出% 金额 占一般预算支出%
2003年 31058 --- 15472 54.9 6521 23.1 6204 22.0
2004年 38893 25.2 19164 51.6 9540 25.7 8433 22.7
2005年 46654 25.0 20390 45.9 11671 26.3 12404 27.9
(四)增强了地方可用财力 在新的体制下,县(市)能够获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财力支持,极大地缓解了县(市)资金调度压力,大大增加了县(市)可用财力。比如,依照省管县体制改革精神规定,对县(市、区)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省集中增量,以2003年为基数,2004—2006年新增上交省增量不再按比例进行分享,而是全额返还县(市),用于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对县(市),当工商四税增幅达到全省平均计划水平,由省根据其工商四税增收绝对额,给予适当奖励,作为专项资金,由县(市)用于新型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首先,从实际可用财力总量变动趋势来看,实行省管县体制后,赤壁市实际可用财力增幅非常明显。2005年,赤壁市实际可用财力为27905万元,比2004年、2003年,分别增加5350万元、10336万元,同比增长23.72%、58.83%。
其次,从实际可用财力结构变动趋势来看,赤壁市实际可用财力的增长主要来源于省管县体制后,省加大了对县市的转移支付力度,使赤壁可用财力总量明显增加,是赤壁实际可用财力增加的关键支撑因素。2005年赤壁市上级各项补助收入中的实际可用财力为19391万元,分别比2004年、2003年增加4113万元、9410万元,增长76.9%、91.0%,占当年实际可用财力总量的69.5%,比2004年、2003年分别提高了1.8个、12.7个百分点;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的实际可用财力为8514万元,比2004年、2003年增加1237万元、926万元,增长17%、12.2%,占当年实际可用财力总量的30.5%,比2004年、2003年相应下降了1.8个、12.7个百分点。两者比重的一增一降趋势,充分说明了,省管县后,湖北省明显加大了对县市的转移支付力度,这为增加县市实际可用财力、缓解县市财政困难起到了重要作用。赤壁市近三年地方实际可用财力具体变动见附表四。
附表四:赤壁市近三年可用财力变动表
单位:万元
年度 实际可用
财力 地方一般预算中的财力 上级补助
收入中的财力 省直管县体制带来的新增财力
合计 同比增减 合计 同比增减 合计 同比
增减 合计 同比
增减
2003年 17569 --- 7588 -- 9981 -- --- ---
2004年 22555 28.4 7277 -4.1 15278 53.0 454 ---
2005年 27905 23.7 8514 17.0 19391 26.9 970 113.6
二、当前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庸讳言,对于县市而言,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改革是一场及时雨,但由于改革的实质是对既得利益的调整,因此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不容忽视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加大市级对县(市)级财政的支持力度。省直管县后市级虽然不再参与县(市)级财政增量的分成,但原有的市级参与县(市)级收入分成惯例并没有被打破,相反以约定俗成的方式固定下来。如赤壁市保留了每年向市级的定额结算上交291万元。
2、财权、事权难以统一。2002年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中,对县级税收征管下放不公平。首先属于县级纳税企业,如烟草,道路通行营业税仍由市地税部门征收,其次有些企业原来效益好的时候税收由市级征收,现在企业效益下滑,下划到县级征收,基数实在难以保证,县级负担加重。目前,县(市)级的工商、交通征稽、消防等一条边垂直管理部门,其征收的规费收入全部上划,但事权又在当地政府。
3、旧体制继续困扰县(市)财政
现行财政体制既有1994年分税制的内容,又有包干制的部分内容,既有2002年省、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分税制的内容,又有此次省管县(市)财政体制的内容,可谓结构复杂,类别繁多,情况各异,新老体制之间各种不合理的成分同时并存,是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的。如我市原省级企业“蒲纺集团公司”2004年下放我市属地管理后,该企业历史包袱重,基础条件差,全线停产,税收枯竭。尽管如此,我市每年仍要从本级财力中为蒲纺负担新旧财政体制固定上交基数774万元,形成了巨大的财政压力,极大地挫伤了地方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其中:1984年省将该企业产品税(增值税)收入的20%与我市挂钩,核定体制上交382.4万元,以“原体制上交”一直保留至今。1994年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企业按收入级次入库,省取消了蒲纺增值税收入20%与我市挂钩的办法,同时,要求我市全额负担该企业出口退税20%部分121.8万元。2002年省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蒲纺作为省属企业,实行属地征收,又以该企业2001年增值税入库数的地方留成部分269.8万元作为新的上交基数。)
4、市级放权不够,在信息、项目、资金上实行垄断,“市刮县”的现象依然存在。与市级相比,县(市)级在向上争取资金项目上仍然处于劣势,就是在已开工的项目上,还要受市级盘剥。如赤壁市蒲圻电厂每年咸宁市都要拿走400万分成。
5、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运转困难仍然难以解决。农业税对欠发达地区乡镇以前是主要的财政来源,而取消农业税后,形成了乡镇财源的直接断流,尽管每年有国家的转移支付,但仍满足不了乡镇工作运转的需要,且乡村债务难以得到有效化解。
三、完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思考与期盼
省管县财政体制对于减少地方管理层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也是改革的大势所趋。对此,笔者认可,必须要坚持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这一做法,进一步予以改革完善。
1、明确划分省以下各级政府财政支出责任,充分调动市、县两级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在原有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划分的基础上,结合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明确区域性公共管理事务的支出责任,做到财权与事权相一致,调动各级政府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的保证。按照财权和事权相对应的原则,省对市州、省对县的体制设计中应协调好市州和相关县的责任分担工作,避免由于行政体制改革的不到位而留一些支出责任给市级政府。
2、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结合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精兵简政,防止机构和人员的重新反弹。其次是对于欠发达地区需有更加严格的控制标准和控制手段,比如规定凡需要上级政府补助的地方政府,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包括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审批权上移的过渡措施。
3、建立科学合理的地方政府财力分配使用绩效评价制度,设立一系列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加强县乡财政管理,提高基本保障能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一方面,通过绩效评价制度考核县乡财政合理使用财力的情况,并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推进县乡进行财政综合配套改革,精简财政供养人员。另一方面,省财政要加大对县转移支付力度,结合中央财政的政策,大力筹措资金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4、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基层有“五盼:一盼调减税种上划比例。要坚持分税制改革方向,合理确定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等共享税种分成比例,县(市)上划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要适当调减上划比例。县市上划的城建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七个地方税”实行基数部分定额上解,其余部分下划县市,市州不参与增量分成。二盼调减原体制上解基数。对财政困难县市、国家和省扶贫重点县市、少数民族县市要调减体制上解和专项上解基数,适当减免县市借欠上级的体制往来欠款,如世行贷款、国债转贷、周转金等。即使不能豁免往来欠款,建议将往来欠款进行挂账,取消预算资金占用费,待地方财政状况好转再分期分批予以偿还。三盼稳定上划税收增量全额返还。省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后集中的税收增量,以2003年为基数,以后年份新增上交省增量将不再按比例进行分享,而是全额返还给县财政,让县市得大头,充分调动县市超收的积极性,并能在相当时期保持政策不变。四盼完善转移支付办法。根据各县(市)人口、资源、标准财政收入、标准财政支出、可用财力、财政供养人员等综合因素计算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对现有专项资金要规范分配标准,按规定程序和公式分配资金。五盼正常调拨国库资金。大部分县市债务包袱沉重,资金调度比较紧张,上级财政在调拨资金时,不要抵扣县市原来的借欠资金,而要实行正常调度,确保地方财政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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