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定市农业产业现状
今天保定市的农业产业发展主要以畜牧、蔬菜、林果、粮食四大产业为重点格局,并形成了一批规模大、效益高、品牌硬的农业产业带和产业群;并已建成多个农业特产乡和特色蔬菜基地;众多名优特色农产品畅销国内外,逐步形成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业产业。
二、保定市农业信息化及农业电子商务现状
农业电子商务是农业信息化的高级阶段,二者密不可分,随着农业信息化研究的日趋成熟,研究视角逐渐聚焦到农业电子商务方面。
农业电子商务本质是一种电子交易活动,但它以农产品为基础的,通过现代化电子通讯技术,充分运用电子商务来大力发展农业科技,使农产品达到消费者手中。从而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社会经济水平的整体提高。农业电子商务由农民、农业企业、商家、消费者,同时还需要认证中心、物流配送机构、金融服务机构、政府相关部门的辅助,相当于把传统的交易流程搬到网上,既节约了成本又提高了效率。
农业电子商务流程的特征与工业电子商务、服务业电子商务有所不同。根据农产品实物流动过程来分析,农业电子商务流程可分为两个主要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农产品集中阶段,即农产品由分散的农户手中集中到大型农业公司;第二阶段是农产品散化阶段,即由大型农业公司对农产品进行处理。分析保定如今的农业产业状况,显而易见是处于第一种农产品集中阶段。
三、如何让电子商务助力保定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
保定市开展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多年,并完成了多个各具特色农产品网站的建设。如何用信息化的手段进一步推进保定市由农业大市转变为农业强市是摆在当前的难题。本文正是基于此,尝试从电子商务的角度继续推进保定市农业信息化进程,从技术手段来帮助保定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
1.电子商务在促进保定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过程中起到的作用。
1.1节约交易成本。传统农产品产销过程环节多、交易市场集中度低,买卖主体众多,交易信息对称性差,而电子商务的主要特点就是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这就使得不管远近成本“一样”,交易的范围、时间都不受限制。这些都无形中使得农产品交易在地域范围扩大的同时,成本反而相对越低。
1.2有利于提高保定市农业组织化的程度。农产品流通环节长、交易成本高、供需链之间严重割裂造成的农产品的结构性、季节性、区域性过剩、是农产品市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用将很大程度上整合农产品交易过程中的多种资源,极大的提高农业组织化的程度,并能够将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到一起,从而有效地解决农业生产与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极大地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发展。
1.3有利于降低市场风险。农产品是一种供给弹性大大超过需求弹性的商品,且农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与其他产业相比,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农业电子商务则具有很强的整合性,农户可以通过信息化的形式来发展订单,以合同的形式保证农产品的销售,随着近年越来越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集团化趋势的发展以及配套物流行业的不断完善,农产品借助电子商务的“翅膀”可以飞到全国任何地方。
1.4有利于农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近年保定市诞生了不少农业龙头企业,相比其他农业强市,这些企业普遍存在产业化程度低,技术含量低,竞争力弱,企业规模小,带动农户的能力不强,与农户的关系不密切等问题。而通过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形成并壮大一批贸工农一体化的农业企业龙头,通过发挥其电子中介的服务功能,加强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一方面可以促进订单农业发展,搞活农产品流通,从而辐射周边地区,带动农户致富,另一方面,有助于规范农产品市场交易行为,提高交易信用。
2.电子商务促进保定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的方式。农业电子商务从本质上来说还是电子商务,其模式可以分为B2B和B2C两种,基于农业电子商务的特点和现状,本文尝试从以上两种发展模式中细分出几种适合保定市农业特点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2.1政府←→农户的模式。广州是全国较早试点农业电子商务的城市,现今已经发展成为典型的农业强市,其最早依靠“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来发展电商务平台。后经多个城市的实践,证明此模式也是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初级阶段一个非常适用的模式,也是最易实现的模式。依据此模式,保定市电子商务平台构建方式归结为如下:
2.2农户→农业企业模式。此模式比较适用于大批量生产的某一类农产品,农户直接将农产品销售到相关的农业企业,由农业企业进行分销和加工。此模式的优点是能够节约农户的交易成本。但存在很大的限制性。
2.3农业企业→农户的模式。此模式的主要特点是由农业企业对农户的生产进行指导,提供信息与技术支持并签订相应的收购合同,最后进行分销。随着越来越多的农业合作社的成立,更多的闲置土地被利用起来,此模式的适应性变得更加广泛。其优点是能够避免农业合作社生产的盲目性,降低农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风险成本。其缺点则是需要配套的对农业企业和农户信用的监督体系以及完善的信用体系。
2.4农户←→农业中介组织←→农业企业的模式。农户将农产品销往农产品中介,然后由中介机构销往相关的农产品企业或者贸易公司,由农产品企业或者贸易公司实现分销。此模式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在电子商务初级阶段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电商模式,优点是节约农户的搜寻和运输成本,降低农产品的搁置风险,缺点是缺乏相应的信任约束机制。
2.5农业企业←→农业企业的模式。电子商务中最典型的B2B模式,此模式需要比较成熟的电子商务环境。一些经济与电商环境较发达区域可以采用。此模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全面发展,农业企业在此模式中具有非常强的主动性,且已经通过农户、农业中介、农户合作组织等实现对农产品生产的全面规划,并且其在社会信用机制中处于中心的位置。
基于上述模式,我们就可以规划建设相应的电子商务网站,将电子商务模型付诸实践。农业电子商务迎合新时代农业产业转型期的需求,用电子商务的方式带动农业转型发展,促进保定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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