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截至2012年底, 共有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121个, 社员5568人, 促农增收5700余万元。 有11个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 7个合作社通过了农产品质量认证。 共分为六种类型:
一是龙头企业拉动型。 有四海公司、 佳原乳品、 香兰米业等农业龙头企业20多家, 依托龙头企业组建的专业经济合作组织34个, 占合作社总数的28.1%. 比较典型的是天元奶牛养殖合作社, 依托佳原乳品公司建设了可存栏2000头奶牛的规模养殖场。 公司采取了企业+合作社+农户, 统一饲草饲料供应、 统一疫病防治、 鲜乳统一销售、 利润核算到户的经营模式, 养殖户收益明显增加。 目前合作社已吸纳会员10名, 入驻奶牛达到1000头, 2011年被确定为国家标准化奶牛示范小区。
二是政策扶持型。 依靠国家农机购机补贴政策成立的各类农机合作社27个, 占总数的22.3%. 规模较大的是永发乡裕新水田现代农机合作社、 香兰镇共和农机合作社和汤原镇向阳农机合作社。 永发乡裕新水田现代农机合作社是全省18个水田全程机械化试点之一, 总投资1000万元, 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 现有大中小型配套农机90多台, 可实现2万亩水田插秧、 收割和整地的全程机械化。 目前,合作社入社农户达到300多户, 入社土地面积达到8000亩, 预计今年实现纯收入200万元以上。 香兰共和农机合作社于2012年10月成立, 自筹资金400万元, 国家补贴资金600万元, 以玉米生产经营为主, 今年已承包土地5000亩, 有效带动了曾波村、共和村、 保安村土地流转和集约化及机械化经营,促进了香兰镇秋收和秋整地工作高质量、 高效率完成。 汤原镇向阳农机合作社, 吸纳社员115户, 拥有大型农机具31台套, 目前已流转土地3000亩, 实现了规模连片种植。
三是公司加农户型。 这类合作组织共有16家,占总量的13.2%. 通过企业带动合作社发展, 以粮食种植为主, 采取统一品种、 统一种植、 统一收购的经营模式, 农民不承担任何风险, 并享受二次分红。 比较突出的是金谷水稻专业合作社和胜利乡合力村农业专业合作社。 其中: 金谷水稻专业合作社, 依托宏达米业有限公司, 专门种植无公害、 有机水稻。 目前入社农户已达到300多户, 入社土地达到15 680亩。 2012年, 合作社共生产加工无公害水稻8000吨, 有机水稻160吨, “金谷百分百” 和“半截河” 牌大米被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证为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 合力水稻种植合作社主要依托市里一家水稻收购、 销售公司, 吸纳会员120多户, 占全村的43.4%, 入社耕地面积3000亩,占全村耕地的60%.
四是能人带动型。 全县依靠能人拉动组建的各类合作组织17个, 占合作社总量的14.1%. 比较典型的是永发乡河发村生猪养殖合作社、 竹帘镇镐头地粮食种植合作社和太平川乡翔鹏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 河发村生猪养殖合作社是集仔猪繁育、 生猪育肥、 收购、 运输、 销售于一体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 现有入社农户50户, 其中存栏200头以上的11户。 合作社集体保持核心猪群5000头, 定期将仔猪下放到入社农户中饲养, 并帮团购饲料、 免费提供各类防疫, 在收购时每斤按高出市场价0.2元钱收购。 2012年销售额达6000多万元, 增加社员收入100多万元。 镐头地粮食种植合作社注册资金540万元, 社员269人, 带动农户1340户, 种植面积6800亩。 太平川乡苗木专业种植合作社, 社员出土地出资达140万元, 以高出市场价3000元/公顷的价格收购土地150亩, 并积极争取县里扶持, 建设了蓄水池、 架电, 铺设了微喷管线, 现拥有资产200多万元。
五是特色产业型。 共成立烤烟、 林下经济等各类合作社22个, 占合作社总量的18.2%. 规模较大的是汤原烟农协会, 该协会由县烤烟生产办公室发起, 现已吸纳会员187户。 通过成立烟农协会, 将数量庞大、 分散独立的农户组织起来, 稳定了烟叶种植面积, 提高了生产技术水平和烟农的积极性。2012年烟农增收6800万元。 太平川乡的平波慧莲木耳种植专业合作社, 由11户农民组成, 年产木耳55万袋, 经济效益良好, 2012年户均增收6.5万多元。
六是基层组织领办型。 这类经济合作组织全县共有5家, 占总量的4.1%. 较为突出的是太平川乡竹青山产品购销专业合作社和汤旺乡红光村林下经济合作社。 太平川乡竹青山产品购销合作社于2007年组建, 申请了 “晨霖” 牌商标。 由社员共同出资10万余元, 购进封口机、 真空包装机等设备, 兴建了面积100平方米的 “山产品加工厂”. 到2012年,全村从事食用菌栽培的达到了110户, 地栽木耳达到了400多万袋, 村民人均收入不断增加, 年均促农增收6700多元。 红光村林下经济合作社由村党支部书记李光明创建, 目前入社会员35户, 合作社采取工厂化生产模式, 社员成本价购买黑木耳三级菌负责栽培、 管理, 合作社以市场价收购。 为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 近日投资20万元, 新购进液体菌罐和生产线, 预计带动社员增收90多万元。 目前, 该合作社已完成了30万袋春耳生产任务。 夏季可再生产秋耳70万袋。
总的来看,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产业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全县合作社合作领域日益扩大, 已覆盖农、 林、 牧各产业, 尤以玉米、 水稻、 畜牧、 农机等产业居多。 二是合作领域和层次逐渐提高。 从生产领域的合作开始, 逐步向品牌、 流通、 加工等经营领域发展, 部分合作社已做到统一使用商标, 统一供种, 统一生产、 统一标准, 并被认定为无公害或绿色食品、 有机食品。 三是利益联结趋于紧密。 合作关系逐步从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 以资本、 技术合作为主的实体型经济组织明显增加, 龙头企业、 合作组织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完善。 四是自我服务和市场化经营相结合。 在自我服务方面, 合作社围绕社员需要开展信息服务、 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帮助社员掌握新技术。 在对外经营方面, 合作社实行有偿服务和自负盈亏, 实现了自我服务和市场化经营的有机结合。
二、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发展迅速,但总体来看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主体带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整体水平还不高,发展还不平衡, 合作社的发展还面临着突出问题。 主要表现在:
一是规模还比较小, 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目前尚处在起步发展阶段, 普遍存在规模小、 服务范围窄、 合作项目少、 合作内容单一的问题, 大部分只能以提供信息、 技术等中介服务为主, 限于生产、销售初级农产品, 产品结构比较单一, 缺乏带动型龙头企业, 产业链仍需不断完善。
二是融资渠道单一, 运转资金严重不足。 目前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没有启动资金, 资金短缺使其在扩大规模、 实现可持续性发展过程中举步维艰。 以农机合作社为例, 为使匹配农机具发挥应有效应, 农机合作社就必须以承包土地的方式先让农民尝到甜头, 才能实现连片种植, 但仅承包费一项就需要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 加上种子、 农药、化肥更是需要资金保障, 而金融部门信贷门槛较高, 授信额度比较小, 很难用贷款破解瓶颈问题。
三是内部制度不健全, 运行不规范。 大多数存在着产权不明晰,部分合作社的资产没有明确界定;民主管理制度没有很好落实, 合作社往往都制定了章程,但真正按章程办事的并不多,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会计账簿; 盈余分配混杂,很多合作社没有进行盈余返还,有的虽然进行了盈余返还,但返还比例没有达到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
四是经营管理人才匮乏, 培训工作滞后。 大多数合作社的农民带头人综合素质不高, 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 缺乏财会工作人员及懂技术会管理、 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 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创新发展。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顺应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 实现了社会、 企业、 农户多方共赢, 急需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同时予以我们很多借鉴和启示。
一是规模经营、 产业发展是合作社发展的目标。 可以说, 合作社创新了农业经营形式, 提升了农业规模化、 标准化、 机械化和产业化水平, 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
二是培养能人、 引进人才是合作社发展的关键。 那些运行好的合作社带头人起到了 “领头雁”的关键作用, 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培养这样的 “能人” 已成为发展合作社的关键。
三是吸引农民、 发动农民是合作社发展的基础。 合作社是农民组织, 是生产关系调整的产物,建设主体、 服务对象和受益者都是农民。 现在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比较强, 推进土地流转、 规模经营, 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还需要做更多的群众工作。
四是联合协作, 做大做强是合作社发展的趋势。 通过合作、 重组的方式, 组成 “联合社”, 农业生产成本将进一步降低, 并形成主导产业规模,这样既掌控了市场话语权, 又有利于解决资金信贷及加强与企业之间的合作问题, 促进其全面协调发展。
三、 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一是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环境。 县财政、税务、 工商、 农业、 科技、 质监等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扶持措施。 进一步制定和落实针对合作社的财政、 税收、 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促进合作社与超市、 企业对接; 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难的实际情况, 引导业务主管部门及时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帮扶制度, 拓宽合作社融资渠道;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注册、 项目用地、 生产经营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 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创办、 发展、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农业技术部门要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服务, 尤其在引进推广新技术、 建立经济实体、 扩大产业规模、 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引导多元化发展。 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 基层经营性农技服务组织、 基层供销社、 返乡创业农民、 各类专业大户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领办、 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鼓励以多种要素入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可以依法流转, 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对以招标、 拍卖、 公开协商等方式获得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的 “四荒” 地, 可以采取转让、 出租、 入股、 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是推进规范化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 分类指导的原则,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对符合条件且已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要依据相关政策、 法律法规, 合理设置组织机构, 完善成员大会、 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运行机制, 规范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 推行社务公开, 接受成员监督; 完善产销服务体系, 积极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标准化、 产品安全化、 营销品牌化, 以及统一供种、 统一技术培训、 统一生产标准、 统一包装、 统一品牌销售的经营发展模式; 对新发展的坚持高起点规划、 高标准建设和高效能管理, 确保发展一个、 规范一个、 见效一个。
四是推进示范化建设。 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五个一” 示范化建设: 即一个良好的产业依托、 一个灵活的运行机制、 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一个团结能干的领导班子、 一个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建设方案, 加强业务指导; 选择符合农业产业导向、 基础条件较好、 发展潜力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先期试验。 从2013年开始, 积极开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建设活动。 紧密结合水稻、 生猪等主导优势产业和区域性特色产业发展, 每年培育3-5个县级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重点开展体制、 机制及制度创新与产业链条延伸试点, 着力探索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农业项目贷款、 农村治理机制、 新农村建设实施主体培育、 合作社风险保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做大做强一批产业示范性专业合作社。
五是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 对专业合作社的财会人员、 管理人员、 营销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合作社的经营能力;对分管合作社的乡镇长、县乡两级合作社业务辅导员、 合作社注册登记管理人员、 合作社理事长进行管理培训,提高指导服务能力和业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