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综合处审计项目计划编制职能的做法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会计审计
根据南昌市编办洪编办发[2012]58 号文件精神,综合法规处调整为综合处、法规处。综合处的职能定为制定审计工作规划、编制和管理全市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对县(区)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的授权和管理;检查审计项目计划和授权项目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组织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根据职能定位,在审计项目计划编制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局党组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把南昌打造成带动全省发展增长极要求,根据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提出我市审计工作总体思路和主要原则,形成我市审计工作要点,以增强审计项目计划的指导性、科学性。审计项目计划编制涉及到审计工作的方方面面,必须讲究科学性,努力按客观规律办事,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妥善安排。 2.各业务处室依据审计工作总体思路和主要原则做好审计项目计划立项调研工作,通过调查审计对象,准确掌握审计对象的总体情况,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编制申报年度审计项目工作计划;编制申报根据审计资源的状况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统筹协调、合理均衡地安排审计任务和审计进度,避免重复、减少交叉,克服计划编制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综合处及时汇总编制全局对象明确、范围合理、目标可行,进度可控、要素完整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局党组审核。从 2013年开始,审计工作项目计划征求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主要领导人意见,由领导勾选重点项目,确保把领导最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项目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3.局确定的年度审计工作项目计划,报经市长、市政府批准后,对批准后审计工作项目计划进行分解下达,结合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提出审计项目完成的实施时间。 4.做好临时性审计项目计划安排、调整工作。按照审计计划工作的要求,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必须确保完成,不得擅自变更,计划执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确有必要调整的计划,必须履行相应手续,待批准后方可作出调整。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审计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审计工作顺利完成。近三年审计工作项目计划难以完成实际情况,其原因是上级审计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审计任务多,对审计项目计划冲击大,直接影响到审计项目计划的完成。因此,在制定审计工作项目计划时,一定要体现“少而精”的原则,前提是确保向市政府报送的“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两个报告有内容、有亮点、有看点。 5.实行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提高项目计划科学管理意识。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检查审计项目计划和授权项目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对项目进展、资源和力量调整、质量和目标实现等进行科学管理,及时发现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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