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关系到中国产业发展和经济改革取向的重大理论问题。目前学术界存在两种主要的观点:一种是中国应该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另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应该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笔者认为战略发展选择不是政府政策的结果,其最佳的途径是如何让市场中的经济主体自由理性选择从事经济活动的产业,逐利的众多经济个体单位的经济活动将内生地决定各阶段产业发展的战略选择。
一、对中国现阶段应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观点的反思
林毅夫教授等提出的中国现阶段应该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观点在经济学界颇有影响。其主要思想是:当前中国的各种投入要素中劳动力资源是最丰富的,而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则相对比较稀缺。按照市场自由定价原则,稀缺程度高的资本、技术的市场价格将比劳动力价格高得多。在技术水平、产量既定的情况下,多使用劳动,少使用资本将使企业的成本降低,利润增加,增强企业的自生存能力。一个产业的企业如果多使用劳动,少使用资本,那么这个产业就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中国在现阶段应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随着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企业的能力将增强,资本日渐丰裕,资本的机会成本将降低,那时,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将自动地得到发展。
表面看来,上述观点的论证比较严谨,结论也令人信服。但是笔者认为根据比较优势的原则不能推出中国目前的战略选择就一定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决定一个企业选择产业技术水平的根本动力是能否盈利,而决定利润水平高低的因素是总收益和总成本的多少。在技术水平、总收益既定的情况下,企业的理性选择当然是进入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但是,当技术条件发生变化,选择高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如果能导致企业的净收益增加(增产导致的收益增加减去由于使资本密集技术导致的成本增加),那么企业选择资本密集型产业就将是理性的,符合经济效率。上述表述也可以用下述函数表示:
π=P×Q-TC (1)
Q=AF(K,L) (2)
TC=f(K,L,r,w) (3)
其中,A表示技术水平,K表示资本投入量,L表示劳动投入量,r表示资本的价格——利率,w表示工资,P表示企业生产产品的价格,TC表示总成本,Q表示生产产品的产量,π表示总利润。
主张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观点:在PQ一定的情况下,将多使用L,少用K的技术A,使TC变低,从而增加π。
但是,当提高技术水平,即A→A’时,在A’条件下,将多使用资本,少使用劳动,这时TC将上升,同时,技术水平的提高将导致产量Q上升。如果A→A’=>Δπ=ΔTR-ΔTC>0,则企业选择进入资本密集型行业将有利可为。
上述分析表明,企业选择进入什么技术水平的行业,不仅要看其经济成本,还要看获得的收益情况,即产量的增加导致总收益的增加。因此,比较优势学说单从成本角度出发分析得出的中国现阶段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结论不具有充分的说服力。
上述分析也说明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是建立在下述条件之上的:①技术水平不变;②产量Q不变;③K和L可以相互替代。因此,在上述条件成立和资本价格r远高于劳动的价格w的情况下,企业的理性选择必然是进入劳动密集型产业。但实际情况是技术水平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经济成本和经济收益发生变化,这时,如果净收益为正,则由于技术变化导致企业选资本密集型也将是理性选择。因此,从假设前提出发得出的结论,如果假设前提离现实太远,那么得出的结论也将远离现实。如果再用远离现实的结论去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那么其后果也将是不言而喻的。
比较优势学说的另一个缺陷是其政策主张: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单纯从字面意义上看,一点都没有错。可是仔细推敲就会发现,这个建议是给谁提的?谁应该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通过什么手段才能达到?这些问题都没有得到清楚的说明。
如果这个建议是给企业提出的,我们的经济学家可能还不如我们的企业家内行,即我们的企业家远比经济学家知道企业的比较优势真正在哪里。当然这不是说就不需要经济学家,经济学家的经济分析原则和比较接近现实的理论结论应该为企业家所高度重视,它们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如果这是给政府的建议,那是否意味着政府应该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政府大力发展密集型产业的根本途径又是什么呢?是政府加大优惠政策的力度还是充分发挥市场的功能呢?政府就真的能够准确知道其比较优势之所在?笔者认为如果把政府的作用放在发挥市场的功能上,让市场的力量充分引导产业选择,发挥比较优势,从而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那么,我们认为产业选择中政府的作用就是如何加强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力度,让市场运转更顺畅。政府的深化市场取向改革的一系列有效措施将是提供发挥比较优势的基础性条件。这就是中国政府对产业发展战略的根本贡献。这个问题在后文将进一步得到阐述。如果是这样,那么给政府的最明确的建议就是中国政府的产业发展战略将是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以使市场自动的承担起产业发展战略的功能,而不应该是简单地直接地提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在政府通过市场力量发挥产业发展战略选择时,要避免以下误区,即政府通过市场途径将自己的战略发展思想得以实施。即如果政府认为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是最重要的发展战略,那么它将制定一系列有利于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政策措施,如谁进入劳动密集型产业,将给予税收优惠、投资津贴、优惠贷款等。现在流行的看法是政府通过参数调整作用于市场,间接引导企业是有效的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不可否认这种调节方式与政府直接控制企业的方式相比确实有进步并且效率高得多。但是,试想如果作为战略发展的产业真有市场竞争力,有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或潜力,那么需要政府的如此“好心”吗?不要政府的干预,企业自利经济行为将同样选择这些行业。还有一种看法,那就是有的产业前景很好,但当前投资可能效果不佳,风险太大,因此需要政府政策加以扶持。可是,如果某一产业真的前景很佳,现实的情况可能是政府和企业都很清楚,同时,如果某行业真的前景很好,企业投入该行业的预期利润很高,企业是不会无动于衷的。如果企业当前进入高风险的行业,会产生业亏损,那么投资者为什么不能推迟投资呢?
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在中国目前不一定就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持劳动密集发展观点者认为,中国的劳动力资源丰富,因此劳动力的价格低,因此中国的劳动力具有相对比较成本优势,应该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笔者认为这样的理论推导有误区。(1)中国劳动力相对于资本而言显得丰富,因而价格低,但是中国的劳动力价格低,其劳动生产率也低,因此,总体来看,中国的劳动力并不必然具有成本优势。(2)具有比较优势意味着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多使用具有比较优势的要素会产生低的经济成本(或高的经济效益)。可是在其他条件变化(如技术水平变化)时,虽然多使用了机会成本高的稀缺要素(如资本),但其产出也许会更多,从而具有较高的赢利机会。如果发展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而产生更多的净收益,那么能说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具有经济合理性吗?那是否还要等到使用资本的机会成本下降为止呢?答案肯定是否定的。(3)比较优势学说成本是有许多前提条件的。如果这些前提条件与现实严重不一致,那么根据其理论结论得出的政策建议是颇值得怀疑的。比较优势理论假设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条件不变,根据资本和劳动的相对丰裕程度决定的资本和劳动的相对价格,得出的中国的比较优势产业是发展中国低劳动成本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结论是可信的。但是如前所说,假设条件和现实不相符,那么理论结论就不一定能有效地对现实经济实践进行规范分析。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经济学家不能简单地根据抽象的假定得出理论结论,然后根据理论结论开出政策药方。如果真要让比较优势发挥作用,基本的途径是让市场充分地运转起来,让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具有利益边界的企业自己选择,而不是政府帮它们选择,更不是经济学家代替他们选择,经济学家和政府唯一能帮助的是提供更多的知识判断和信息,让企业家自己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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