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六种模式与不足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经济学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载体相结合的新兴金融领域。其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最终可以让金融机构离开资金融通过程中曾经的主导型地位,成为一种努力尝试摆脱金融中介(金融脱媒)的资金融通行为。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都有哪些模式和机遇?在发展中都存在哪些问题?亟待分析和研究。 一、中国互联网金融的6种模式 (一)余额宝 我国互联网金融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逐渐火热起来,到2013年6月份,阿里推出了余额宝,称得上是一个经典案例,典型的互联网加金融,典型的支付牌照加积极营销,同时也真正让这种“高富帅”的理财走进平民生活,获得迅速发展。 余额宝之所以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巨大成功,有天时、地利和人和多种因素。天时指的是整个社会的信息化快速发展、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技术水平的提高,让整个阿里支付宝拥有如此好的技术、好的算法以及潜在预算能力,能够非常好地实现货币基金碎片化(零散的活期资金)的理财技术交易。 地利是指拥有支付宝这个4亿多注册用户和使用用户的电商网交易平台,并且阿里能在此平台基础上非常细致入微地为这些用户服务,让这些用户有很好的体验。阿里接受了这些老百姓非常细微的碎片化理财,让他们获得一个相对更高的理财收益,从而不但通过设立余额宝账户,使原来支付宝客户的暂时闲置备用金可以获得高于5%的年化收益,促使支付宝的客户将其存入银行的资金转入阿里的余额宝账户,而且方便存取。广大客户将一部分银行存款转存到阿里的余额宝账户,形成余额宝之互联网金融迅速膨胀。与此同时,与其合作的天虹基金也从之前的一支默默无闻的小基金成为知名的大基金。 (二)PTOP PTOP即通过个人对个人在互联网上进行相关的信贷活动。在我国,利率市场化是一个趋势。在此过程中,PTOP是所有互联网金融模式中对利率市场化进程促进最大最快的一种模式,因为它会更加直接地拉低借贷的途径和通道,但这种金融脱媒仅仅是脱掉了传统金融的媒,并没有真正地脱掉金融之间服务和交易的媒。最终会通过PTOP的平台来做交易,众筹还会通过众筹网站来做交易,只不过换了一个更加新颖、更加便利、更加便捷、更加快速的媒体。相对来说,整个PTOP平台是互联网金融六大模式里创业门槛相对比较低的,几乎是“三无”:没有门槛,没有监管,没有任何限制的法律法规,所以发展速度也的确非常迅速。 (三)大数据金融 虽然很难用一个行业来完全定义大数据金融,但在目前没有新的定义之前,暂可把一些完全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领域统称为大数据金融。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类就是以电商的大数据积累来开展相关的金融服务,可以简单分成平台性和供应链性。从阿里的诚信商务通到淘宝、天猫、一淘等,目前阿里已构架了全球速度最快、计算效率最高的一套大数据信息分析处理系统。因为阿里有一个庞大的IT团队,搭建了强大的计算运行功能,整个阿里大概有2.5万人,其中4000多人是IT工程师,并且阿里有一个几十人组成的高端数据建模团队,基于这些数据进行大量挖掘分析梳理工作,通过各种模型计算,大概算出一个闭环用户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贷款规模。数据一般每周或每月更新,不一定每天更新。当用户提出贷款需求的时候,一分钟之内就可以把需要的贷款批放到位。阿里目前只发放两种贷款,一种是信用贷款,一种是订单贷款。这就是基于互联网形成的一套非常完善的个人征信体系发挥的作用,也是大数据金融的运营特点。 (四)众筹模式 众筹,翻译自“crowdfunding”一词,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香港译作“群众集资”,台湾译作“群众募资”.是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 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更为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也不再是由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只要是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人提供了无限可能。 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众筹融资的发展时间并不长,一般以2009年出现的美国Kickstarter众募平台为行业开端。国内最早出现的众筹融资平台是2011年4月份上线的点名时间(中国最大的众筹网站),随后追梦网、淘梦网、亿觅网、大家投及天使汇等逾百家众筹融资平台陆续落地,并形成各自特色。 作为项目融资的载体,众筹融资平台目前的创收渠道在于向项目发起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通常在项目融资额的4%~10%.而为进一步对投资人、创业者之间进行征信,国内众筹融资平台通常采取实名制注册、信用累积或打分、资金第三方托管及分批次划拨投资资金等方式“加固”双方信用。 (五)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模式就是由传统的金融机构通过高水平的信息化和互联网途径为用户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方式。例如,原来汇款都要去银行或者邮局柜台,而现在则可以用电脑或手机方便地办理转账,这种网银转账方式也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应用。再如,原来炒股要去证券营业厅,现在在家里用电脑或手机就可以炒股了,这也是互联网金融,跟传统金融机构并不矛盾。 (六)互联网金融门户 互联网金融门户是与整个互联网门户的发展历史密切相关的,从一开始的新浪、搜狐、网易等新闻类门户网站,到随后出现的和讯财经门户、汽车之家的汽车门户等。在互联网金融的一些细分领域有从事理财的格栅理财、有PTOP的网站之家、有信用卡的我爱卡、有信贷的360好贷网等综合类门户,其核心应该是搜索加比价,当然一些网站还会提供一些咨询、导航、研究、指数等服务。总之,这种模式是依托一些有影响的互联网门户网站来开展网上金融业务的。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机遇与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面临的机遇 互联网金融的建立和发展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却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示了其相对于传统金融业巨大的发展活力和潜力,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大民众对互联网金融的广泛关注,都是互联网金融建立和发展的重要机遇。 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这为我国互联网金融未来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市场化的制度基础。诚然互联网金融可以达到现实的直接和间接融资一致的资源配置效率,并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大幅减少交易成本。更为重要的是,金融业的分工和专业化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被大大优化了,被互联网及其相关软件技术替代了;市场参与者更为大众化,互联网金融市场交易所引致出的巨大效益更加普惠于普通百姓。不管是企业家还是普通百姓,通过互联网进行各种金融产品交易,风险定价、期限匹配等都会大大简化、易于操作。 不仅如此,《决定》还指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政府而言,互联网金融模式可被用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和促进民间金融的阳光化、规范化,更可被用来提高金融普惠性,促进经济发展。这为主要以民间资本为主要构成,并服务于民营经济和广大民众的互联网金融来说都是重要的发展机遇。 (二)互联网金融在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技术创新型驱动力,技术是基础。成就互联网金融有三大技术:风险管理技术、信息技术和法律技术。笔者认为,未来互联网乃至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几大趋势:从跑马圈地,到精耕细作;从无序竞争,到有序发展;从野蛮发展,到监管介入;从跟进模仿,到领先创新;从单打独斗,到联盟发展;从无自律,到强自律;从中国发力,到全球影响。在此过程中如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就成为当前及今后互联网金融发展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2.面临一系列监管问题 一方面网贷行业受关注程度的不断提升值得欣慰,但另一方面当前P2P网贷行业的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情况仍然存在,其健康发展必然要经历一些风雨。虽然可大浪淘沙,市场也必然会淘汰掉一批经营不善甚至不合法的网贷公司,经过洗牌之后,站稳脚跟的只能是真正有实力并且与时俱进的公司,但在此过程中如何加强监管,避免或减少损失就成为当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3.信用风险问题 PTOP的本意一开始更多的是一个信息中介,但在国内,逐渐演变成为信用中介。作为信用中介其实已经自然或不自然地承担了很多的信用风险。 众筹融资面临很多问题,首先是信用环境问题,无论是投资人还是项目发起人(创业者),彼此之间缺乏足够的信用基础,前者担心创业者卷款逃跑,创业者则担心项目披露后,自己的创意被抄袭,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其次是法律、政策环境的建设,尤其是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中小企业公司的设立及股权变更等配套服务有待改善;最后,现行的众筹融资平台的赢利模式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等,均有待进一步研究。 4.大数据的资源整合问题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四大行都有庞大的数据,但是各银行的数据也是分散掌握在各个部门,如个贷部、公司部、企业部、信用卡中心及理财中心等部门,这些数据是不相通的,如果未来银行要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发起有力竞争的话,必须要把这些数据收集汇总起来,并做出很好的分析,因此必须要通过信息化手段,成为更强有力的互联网金融。不仅如此,各商业银行之间的大数据如何在保障安全的条件下实现资源共享,都是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5.保障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的问题 目前,信息安全仍是阻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最大瓶颈,以移动支付为例,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对移动支付用户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有60.9%的网上支付用户认为移动支付安全性低于银行卡支付。尤其是随着手机病毒技术的发展,会有更多的黑客将恶意盗号程序嵌入电商的官方应用,从而在后台窃取用户账号和密码,移动支付不同于银行卡支付,只要拿到账号和密码就行,很容易成为病毒的重灾区。一旦被侵入,损失会很大,挽回的余地很小。故在信息安全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之前,互联网金融的便捷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总之,虽然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在渠道、数据和识别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但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管理的本质。互联网金融不但没有消除传统风险,而且产生了上述新的风险形式。特别是在信息安全等风险方面,诸如信息泄露、木马病毒、账户被盗、虚假仿冒网站,以及常规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本身风险防范和承担风险能力等方面,均有必要像对待传统金融那样加强监管,不仅要为互联网金融机构设置三条底线(乱集资的红线、吸收公众存款的红线和诈骗的红线),还要尽快建立互联网金融保险制度,以应对互联网金融机构一旦出现经营风险时所导致的系统性支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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