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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速公路网络化管理初探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交通运输经济

  

作者:郭洪喜谭诗樵 简世西

  【论文关键词】高速公路 网络化 管理
  【论文摘要】该文通过对我国高速公路网络信息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从立法、健全组织机构、加大投入、利益统筹等角度,研究提出了加决推行高速公路网络化管理的意见和政策性建议。
  0概况
  我国高速公路发展迅速,截至20(叉〕年,通车里程已达1.6万公里,居世界第三位。根据高速公路和公路运输的特点,网络化管理才能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的迅速增加和路网规模的逐步扩大,加快推行高速公路网络化管理,已显得尤为紧迫。
  1网络化管理的近期目标
  高速公路网络化管理是将现代工程技术、信息技术、通信技术、控制技术、传感技术等综合技术有效地运用于高速公路养护、收费、监控、通讯、安全管理,是一项需付出长期努力的系统工程。它的近期目标是:
  (1)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手段,对高速公路的道路及其设施进行良好的维护,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2)在路网内,整个路网收费系统是一个整体,能适应不同运营公司及管理机构收费及管理的要求。车辆进出路网,仅收费一次,“一票(卡)到底”,把由于收费造成的时滞降到最低;并逐步实现路网内全自动不停车收费,辅之以人工或半自动收费的目标。
  (3)通过信息收集和处理,将网络内各路段运营状况进行科学的调控,对事故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告知驾乘人员,同时提供多功能服务。
  (4)国内路网系统的建设达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的目的。
  (5)建立一支统一的高水平的高速公路管理队伍。对公路养护、收费、监控、通讯及路政安全管理系统具有进一步规划设计、开发升级和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的能力,同时逐步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各种社会综合服务体系,如:金融服务网络体系、财务计算体系、付费结算网络体系、维护救援体系等。
  网络化系统的发展的中长期目标是:通过这种先进的网络设施和高质量服务,不断满足社会和经济建设对交通的需求,进而建立养护、收费、通讯、监控、交通安全等服务一体化网络管理体系为基础的服务领域—出行信息服务系统(TravelDemandManagement)、电子收费系统(EleetrioclPayment)、公共交通运营系统(PublicTransportationOperation)、应急管理系统(EmergencyManagement)、先进的车辆控制系统(AdvaneedvehieleeontrolsSystem)、卫星定位系统(CPS)等集于一体的、共同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现代智能交通网络管理系统。
  在发达国家,网络化管理在高速公路管理中已进入了实际应用阶段,并成为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方向。
  2我国高速公路管理现状及原因分析
  2.1我国高速公路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l)各路技术标准、设施、设备极不统一。收费形式、制式不一,设备五花八门,互不兼容。
  (2)已成和拟建的高速公路土建设施与联网化系统要求不相适应,不配磁,有的相邻段互无联系。
  (3)各路收费标准不统一(因工程造价、收费期限等因素所至);车辆类型划分不统一,有的划分为4类,有的分为5类甚至6类,跨地区运行极为不便。
  (4)高速公路分属于各省(市)、各地区管理单位,根据投资主体而分别自成独立的管理系统,财务结算系统不统一。
  (5)各自收费系统的软件分别由不同的商家编制,各商家技术封锁,对于系统的任何改动、维护,均受制于原厂商,软件规划缺乏系统标准。
  2.2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l)行政管理体制不顺
  全国高速公路管理模式多样,各地自行其事,没有形成一个“集中、统一、高效、特管”的适合高速公路管理的行政管理体制。因此不可避免地出现条块分割,政出多门,职责交叉,互相推诱扯皮,行政不顺,效率低下的情况,不能适应高速公路网络化运行需要。
  (2)法规政策体系滞后,网络管理缺乏控制力度
  我国高速公路至今无统一的法规和政策,更无从谈起网络化管理的法规,加之投资的多元化,利益机制不同,地方意识重,各自为政,无法可依,甚至一条国道主干线之间,“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即使在一些大、中城市附近,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里程较多、交通量大的区域,也没有用网络化管理去取代单一的“一路一管”模式。
  (3)没有具权威性的组织机构
  一些高速公路建成后,其养护、运营、监控、收费、交通安全等管理系统非常不完善。设备单一,技术落后,甚至部分高速公路的管理经费仍沿用普通公路管理的投人。投人不足也造成我国缺乏高素质的网络化管理专业人才和技术科研队伍。
  (4)资金投入跟不上
  一些高速公路建成后,其养护、运营、监控、收费、交通安全等管理系统非常不完善。设备单一,技术落后,甚至部分高速公路的管理经费仍沿用普通公路管理的投人。投人不足也造成我国缺乏高素质的网络化管理专业人才和技术科研队伍。
  (5)跨区域国道主干线路网短期内难以形成
  由于建设资金的来源不足和地方利益的矛盾,国道主干线高速公路(收费公路)建设尚不能尽快联通,难以形成网络化管理的有机整体。
  现行的各地各行其是的高速公路管理模式,已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使高速公路的效益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同时,为将到来的智能运输设置了众多的障碍,因此,我国必须尽快实施高速公路网络化管理,并制定统一的、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否则,随着新建高速公路日益增加,今后再来推进网络管理,其成本和代价一定是高昂的,难度倍增。
  3对策和建议
  3.1统一制定管理法规
  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我国高速公路管理立法是刻不容缓的大事。高速公路网络化管理,也必须用法律法规来进行保障,高速公路的重大管理行为,必须要有法可依,依法办理二谊有这样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在具体操作上,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尽快制定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便于网络化集中、统一、高效、特管的高速公路管理法规,使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和使用者都能有法可依,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3.2建立全国性权威路网管理体系
  从组织体制上予以保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权威路网管理体系,并实行分级管理。
  3.2.1网络化管理体系的机构组成及各自职责
  网络化管理体系应包括由国家中央高速公路信息监控管理中心、省级信息监控管理中心、各运营公司信息监控管理中心、收费站计算机局域网等系统组成。各部分职责和作用如下:
  (l)中央信息监控管理中心
  中央中心是全国网络化系统最高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行业管理职能。主要职能包括如下:
  ①负责网络化体系目标规划、发展计划,制定分期实施计划,确定每丫阶段目标实施具体方案。
  ②在技术标准、信息联网、管理体制等方面,制定国内各级网络化管理系统的应用规范和制度。
  ③负责全国网络体系运行模式的设计和宏观引导,确定各级网络管理机构硬软件系统设计和管理机制。
  ④协调与国内金融机构的分工职责,规范其互联网技术标准、利益分配办法等。


⑤制定新建路段的网络化系统的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检查指导。
  ⑥协调已建成的高速公路收费网络化设施的改造调整,使之适应网络系统的需要。
  (2)地方信息监控管理分中心
  地方分中心负责省级以下网络化建设管理,是路网环境下网络化系统的核心,具体实施网络化监控、管理、协调和进行路费清算系统的运作。分中心应具备各类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通信设备及图象设备等齐全的实施。其主要职能为:
  ①收集各路段送来的收费、道路安全情况、维修检测点的主要数据;
  ②根据中央中心分省收费数据,进行清分处理,确定各路段的应收款额,并将清分结果送到各运营公司的收费中心;
  ③根据清分结果,定期向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和划帐处理;
  ④根据中央信息中心的规章,负责通行卡的各项管理功能及用户资料管理;
  ⑤道路安全异常情况出现时,综合调动社会力量紧急处置;
  ⑥各类统计数据分析处理,发布有关信息及系统安全维护。
  (3)运营公司信息监控管理中心
  运营中心分别连接省级分中心和所管辖的各收费站局网,其主要职责是:
  ①接收所管路段各收费站、监控点的各类数据及图象,发布有关信息;
  ②数据处理和分类统计、分析和存储;
  ③接收上一级收费管理清算中心送来的各种数据,进行处理及存储;
  ④对收费站收据及收费管理清算中心收据进行内部的稽核、对帐、查询、统计及报表输出,以及对设备的管理维护。
  (4)收费站监控点计算机局域网收费站局域网的主要功能是:负责全站收费数据的采集;负责对收费车道车流量、事故多发路段的闭路电视监视及病害路段维修检测数据收集;负责系统的维护和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理。
  3.2.2实行分级管理
  (l)整个网络系统必须有一个现代化的独立的可靠的全国联网的传输系统所支持。
  (2)整个网络系统必须是一个统一技术标准的系统,其系统功能、硬件、应用软件结构等必须是一致的。
  (3)应满足各分中心和各运营公司对网络管理的需要。
  (4)应满足整个收费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的需要,满足对收费金额的结算、清分及财务管理的需要。
  (5)应满足对网络系统设备运行进行统一维护管理的需要。
  3.2.3运行方式
  采用“中央信息管理中心一地方信息管理分中心一各运营公司管理中心一收费站(点)局网”分级管理的组织体制,在该体制下,各分中心通过有线、无线、电缆、微波、电视监控等传输方式,将基层各收费站、维修检测站、各级中心数字处理系统、收费结算系统、监视摄像点联成网络,形成一个全方位的、十分发达的信息收集网络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中央监控中心和各级分中心洛监控点的各类信息均可分别共享不同层次的数据、图象信息,并向各级管理层、决策层汇报,提供决策参考,对下发出相应的指令。
  3.3经费投入上给予保证
  经费投人上,一方面,国家应支持和引导各营运公司保证网络化资金投人,给予资金补贴和扶持,改造传统的管理方式,用科学技术、先进的设备、设施,及现代信息技术武装交通行业,建立一支技术过硬的网络管理队伍,既可满足网络化管理的需要,也大大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大量减少人员、减少收费站重复建设)。另一方面,国家和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加大投人,把网络管理系统列人高速公路建设的必备项目,尽快完善国道主干线大通道建设,将地方区域高速公路路网连通,解决高速公路网“断头路”,从硬件上使主干线大通道联网。
  3.4从利益上全国统筹,及时清算
  在实施网络化系统过程中,路网收费系统是核心,必须按照“制度健全,权责明确,分配科学,及时清算”原则运行。联网的收费系统应将收费车道采集的原始收费数据实时、逐级送上一级收费管理清算中心。在各级收费管理清算中心,对每辆(次)进出网的车辆在路网内实际通行的路段、里程和收费标准进行分割计算,得出各路段(或地方分中心)应得的收费款额,存人收费管理中心的收费数据库,并将清分结果送给相关运营公司的收费中心(或地方分中心)。各营运公司应全过程参与联网收费系统的技术标准及管理方案的制定、与金融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公司之间进行协商和谈判;参与系统设计、软硬件开发、工程实施等工作,确保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能高效、可靠、安全地运行。
  从我国高速公路发展趋势看,高速公路网络化管理势在必行。这符合当前国际交通运输发展方向,有利于交通的社会形象;有利于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效益;有利于带动交通运输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有效公正地解决多元化投资所带来的收益分配问题,能极大地促进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应当超前研究,加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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