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眼科杂志
期刊名称:中华眼科杂志
期刊级别:CSCD核心期刊
期刊周期:月刊
国内统一刊号:11-2142/R
国际标准刊号:0412-4081
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
中华眼科杂志杂志简介
《中华眼科杂志》的主要读者对象为全国的眼科工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按国际标准编排,并印有英文版权页、目次、摘要等,录用的所有稿件均以纸载体、光盘版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出版和发行,并与美国、英国、日本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定期交换杂志。
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期刊检索报告公布,多年来《中华眼科杂志》的影响因子、总被引频次、论文作者地区分布数、科研基金资助论文所占比例等各项指标呈逐年上升趋势,在国内本专业期刊中均名列前茅。
《中华眼科杂志》审稿采用同行评议方式,遵守“三审五定”制度及“尊重、照顾、保密、可申诉”等相关规定。对确属重大研究成果的文章,将采用“快速通道”在4个月内尽快发表。
《中华眼科杂志》举办全国性学术会议(中华眼科中青年论坛)、地区性组稿会议、有奖征文、手术精粹评选等多种学术活动,以充分发挥学术交流平台作用。
《中华眼科杂志》是我国眼科界历史最为悠久、以学术至上、学术风气端正、学术地位高、学术实力雄厚、学术和社会影响力广泛的期刊,可为眼科同仁事业的发展和提高提供更多意义的帮助和支持。希望广大眼科同仁能够去了解《中华眼科杂志》、熟悉《中华眼科杂志》,充分利用《中华眼科杂志》的学术交流平台作用。
中华眼科杂志杂志栏目
(1)学术导向类:引导或反映眼科临床与基础某一学术领域的发展方向,如专家述评、焦点论坛及文献综述等。(2)研究创新类:深入探讨或反映眼科领域某一专题的临床或基础研究结果,如论著、短篇论著等。(3)学术争鸣类:不同学术观点之间争鸣与讨论,如学术争鸣、读者来信及学术动态等。(4)临床实用类:对临床工作有实践意义的经验和新技术以及在城乡开展防盲治盲工作的收获和体会,如调查研究、技术交流、病例报告、继续教育园地、临床病例讨论及图片精粹等。(5)其他类:为眼科工作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如试题解析、人才交流、时讯、书讯及会议消息等。
中华眼科杂志杂志收录
知网收录(中)    中华眼科杂志杂志要求
1.1 该刊欢迎论著、论著摘要、病例报告、经验与教训、技术交流、调查研究、讲座、综述、会议(座谈)纪要、临床病理(病例)讨论、国内外学术动态、书刊评介等栏目的稿件。专家述评和继续教育园地的稿件主要为约稿。
1.2 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论著、综述、讲座等一般不超过5 000字,论著摘要、病例报告等不超过2 000字。
1.3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
1.4 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做更动;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码脚注于同页左下方。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方面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均需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对该文负责的关键人物;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应列入志谢部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并附证明信。
1.5 摘要: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 不用“本文” 、“作者”等主语。考虑到我国读者可参考中文原著资料,为节省篇幅,中文摘要可简略些(200字左右),英文摘要则相对具体些(400个实词左右)。英文摘要尚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及邮政编码。作者应列出前3位,3位以上加“,et al”;不属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第一作者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 “*”。
1.6 关键词: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 (MeSH) 内所列的词。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处理办法有:(1)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2)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3)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还原为全称,如“HBsAg”应标引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空2个字。
1.7 医学名词: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年版药典(法定药物)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1.8 图表:每幅图表单占1页,集中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本刊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时(如t值、P值等),则在这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线条图应墨绘在白纸上,高宽比例约为5∶7左右。以计算机制图者应提供激光打印图样。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图中需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请用另纸标上,不要直接写在照片上,每幅图的背面应贴上标签,注明图号、作者姓名及图的上下方向。图片不可折损。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
8. 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如ng*kg-1* 天-1应改为ng*kg-1*d-1;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 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应采用ng*kg-1*min-1的形式;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亦不可混用,如前例不宜采用ng /kg*min-1的形式。在叙述中,应先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括号内写旧制单位数值,如10 kPa(75 mmHg);但如同一计量单位反复出现,可在首次出现时注出法定计量单位与旧制单位的换算系数,然后只列法定计量单位数值。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如吸光度(旧称光密度)的符号为A,“A”为斜体字。
1.9 数字:执行GB/T 15835 1995 《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超过3位数字时,每三位数字一组,组间空 1/4个汉字空,如,“1,329.476,5”应写成“1 309.476 5”。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写成 5~95%,50.2%±0.6%不要写成50.2±0.6%。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4 cm×3 cm×5 cm,而不写成4×3×5 cm3。
1.10 统计学符号:按GB 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常用如下:(1)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中位数仍用M);(2)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3)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4)t检验用英文小写t;(5)F 检验用英文大写F;(6)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7)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8)自由度用希文小写v;(9)概率用英文大写P(P值前应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x2值、q值等)。以上符号均用斜体。
1.10 缩略语:文中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如该缩略语已公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称)。缩略语不得移行。
1.11 参考文献:按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尽量避免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确需引用个人通讯时,可将通讯者姓名和通讯时间写在括号内插入正文相应处。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其原文核对无误。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列于文末。
1.12 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本课题受××基金资助(基金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1.13 来稿应一式两份,其中1份为手写或打印稿,另1份可为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楚,英文摘要及文献应隔行打印。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需排斜体等应予注明。凡字迹潦草、涂改不清的稿件,一律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