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妇产科
期刊名称:中华妇产科
期刊级别:CSCD核心期刊
期刊周期:月刊
国内统一刊号:11-2141/R
国际标准刊号:0529-567X
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
中华妇产科杂志简介
《中华妇产科杂志》(月刊)创刊于1953年,由中华医学会主办。是我国妇产科学界最高水平的专业期刊,代表我国妇产科学的最高水平。对促进妇产科学术交流及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中华妇产科杂志》报道我国妇产科领域领先的科研成果及临床诊疗经验。本刊自20世纪80年代末即被美国医学索引(MEDLINE)收录,并被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等国内重要数据库等收录;为国内妇产科同类期刊的核心期刊。现本刊为月刊,每期发行量为2000册。本刊自1992年以来,多次荣获国家科委及中国科协优秀科技期刊二等奖。
《中华妇产科杂志》被北大1992版核心期刊、北大1996版核心期刊、北大2000版核心期刊、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国立医学图书馆生物医学检索系统收录。获国家科委优秀期刊二等奖;获中国科协优秀期刊二等奖。
中华妇产科杂志栏目
述评、论著、论著摘要、综述、讲座、会议纪要、技术交流、国际学术动态中华妇产科杂志收录
CSCD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含扩展版)    EI 工程索引(美)    JST 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日)    万方收录(中)    上海图书馆馆藏    北大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国家图书馆馆藏    文摘与引文数据库    知网收录(中)    统计源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核心期刊)    维普收录(中)    中华妇产科杂志要求
来稿的要求
1.文稿 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进行统计学处理。论著、综述、讲座等文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论著摘要、病例报告文稿不超过1500字。
2.文题 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
3.作者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动。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对、修改,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条均需同时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集体署名的文稿必须明确对该文负责的作者姓名;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的人员应列入志谢部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并附证明信。如文稿的通信作者非第一作者时,应说明。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如有电子信箱(Email)时,可一并注出。
4.摘要 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作者”等主语。考虑到我国读者可参考中文原著资料,为节省篇幅,中文摘要可稍加简略(200字左右),英文摘要则须相对具体(400个左右实词)。英文摘要尚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具体到科室)、单位所在城市名(或地名)、邮政编码及国家名。作者应全部列出;作者不属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
5.关键词 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应尽量使用最新版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Index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处理办法有:(1)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2)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3)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
6.医学名词 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原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的名词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年版药典(法定药物)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7.图表 每幅图表可单占1页,集中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也可随文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