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妇产科学
期刊名称:国际妇产科学
期刊级别:国家级期刊
期刊周期:双月刊
国内统一刊号:12-1399/R
国际标准刊号:1674-1870
主办单位:天津市医学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国际妇产科学杂志简介
《国际妇产科学杂志》(双月刊)创刊于1973年,由天津市医学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办。是国家卫生部主管的《国际医学》系列期刊之一,由天津市医学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医学刊物。
《国际妇产科学杂志》以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贯彻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办刊方针,以报道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研究领域的新动态、新进展、新技术和新经验,反映国内外妇产科学领域的临床、教学、科研及防治工作的最新进展,促进妇产科学领域的学术交流为办刊宗旨。读者对象为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临床、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者。
《国际妇产科学杂志》被北大1992版核心期刊收录。1990年获得卫生部《国外医学》系列期刊评比一等奖、获得2003年度天津市第七届优秀期刊评选印制质量奖、获得天津市1995、1997、1999、2001、2003年度期刊质量评估一级期刊。
国际妇产科学杂志栏目
综述、文摘、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妇科学及产科学、专家述评、编译、国际学术交流国际妇产科学杂志收录
CA 化学文摘(美)    万方收录(中)    上海图书馆馆藏    国家图书馆馆藏    知网收录(中)    维普收录(中)    国际妇产科学杂志要求
一、来稿要求
述评:对本领域的前沿及动向作高水平、战略性、前瞻性的评论。综述:本学科国际研究文献的系统报道。选题新颖、准确,科学性和实用性强。内容有分析、有综合、深入浅出地反映所选命题的国际水平和发展趋势。文稿需有审校者。论著:国内外原创一次文献。专题研究:介绍同行关注的国际热点问题,促进不同观点百家争鸣。信息窗:本领域国际最新动态与信息。讲座:普及本专业知识。标准与指南:介绍本领域国际最新标准和指南。文摘:国际前沿文献和国际会议文献。
二、写作要求
1.文题:各类稿件文题要求鲜明、简洁、确切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以20字内为宜,尽量不用缩略语(各类体裁稿件均应附英文的文题及作者姓名(汉语拼音)作者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及邮政编码)。
2.摘要和关键词:述评、综述、论著、专题研究、讲座应附200~400字的中英文摘要,应不加评论和解释、简捷明确地概括全文主要内容。论著的摘要以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4部分组成。摘要均采用第三人称。各类文稿应有3~5个中英文关键词,关键词应按MeSH词表(医学主题词表),必要时可用自由词补充。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字母大写。中文或英文关键词间有分号分隔。
3.医学名词和缩略语:医学名词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可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未通过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首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通用名称。文内首次出现英文缩略语时应注明英文全称并在前注出中文名称。
4.图表:文中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图表均随文排。本刊采用三线表(顶线、栏目线、底线)。
5.计量单位:按GB3100~3102-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2001年出版)。
6.统计学方法和符号:详细描述有关统计研究设计、统计分析方法的选择、统计结果的解释和表达等。统计学符号按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有关规定书写,常用①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中位数仍用M)。②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③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④t检验用英文小写t。⑤F检验用英文大写F。⑥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⑦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⑧自由度用希文小写ν。⑨概率用英文大写P(P值前应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χ2值、q值等)。以上符号均用斜体。
7.参考文献:参考文献著录执行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综述参考文献要求为作者亲自阅读的近3年内公开发行的国外文献,以20篇为宜,以期刊为主。期刊文献的著录格式:[序号]作者姓名(3人以上只列前3位,后加etal).题名[文献类型标志].刊名缩写,出版年,卷号(期号):起-止页.书籍著录格式:[序号]作者(只列前3位作者,后加etal).章节名[文献类型标志]//xx主编.书名.版次(第1版时可省略).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
8.文献类型标志:期刊[J],普通图书[M],会议录[C],汇编[G]。外文期刊名称缩写以《IndexMedicus》为准。
9.医学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论文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实验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并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