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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放射学杂志

中华放射学杂志

期刊名称:中华放射学杂志

期刊级别:统计源期刊

期刊周期:月刊

国内统一刊号:11-2149/R

国际标准刊号:1005-1201

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

中华放射学杂志杂志简介

  中华放射学杂志的办刊宗旨是: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贯彻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反映中国放射学临床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促进国内外放射学学术交流。本刊实行同行审稿制,所收稿件均经相关专业专家评审。

中华放射学杂志杂志栏目

  权威性、导向性强的“述评”、“专家论坛”;“学术争鸣”;具有重大临床指导意义的“规范指南”以及“人体各系统放射学”、“实验研究”、“介入放射学”、“计算机在医学中的应用”、“影像技术学”等栏目。

中华放射学杂志杂志收录

  在国内科技期刊中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品质,被国内外多家数据库、引文索引系统收录。被国际哥白尼索引、俄罗斯《文摘杂志》、荷兰《医学文摘》等国际数据库收录。

中华放射学杂志杂志要求

  1.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练,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规范,必要时应进行统计学处理。论著类、综述、讲座等一般不超过5000 字,病例报告、简报等不超过1500 字。并作以下说明:(1)利益关系陈述:所有作者需陈述,是否在研究过程中或得到的研究结果受到了某机构或厂商的影响。(2)知情同意书陈述:所有被研究人员(志愿者和患者)需签署研究知情同意书。(3)动物研究的伦理陈述:所有研究人员需提倡人道地进行动物实验,必须严格遵守动物实验的各项伦理条例。
  2.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 个汉字以内为宜,文章均须附英文文题。
  3.作者:投稿时作者姓名必须另页书写,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常用联络电话、Email地址注于同页。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一位作者负责。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对该文负责的关键人物,指定通信作者;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应列入志谢部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并有作者亲笔签名的证明信。
  4.摘要:论著类文章必须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3 人称撰写,不用“本文”、“笔者”等主语。考虑到我国读者可参考中文原著资料,为节省篇幅,中文摘要可简略些(200 字左右),英文摘要则相对具体些(400 个实词左右)。英文摘要必须单列一纸,除上述要求外尚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省市名称及邮政编码,并在邮政编码后加列国名。作者应全部列出,当作者不属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例如:LIN Xian-yan*,WU Jian-ping,QIN Jiong.
  * Department of Pediatrics, First Hospital, Beij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034, China。
  5.关键词:论著需标引2~5 个关键词。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 处理办法有:(1)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2)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3)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
  还原为全称,如“MRI”应标引为“磁共振成像”。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各关键词之间用“;”分隔。
  6.医学名词:以1989 年及其以后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 年版药典(法定药物)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7.图表:每幅图(包括线条图)表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并插在相应位置。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本刊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行(如t值、P值等),则在该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图片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图中需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直接注在图片上,并插在文内相应位置。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的部位。大体标本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
  8.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 年2 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2001 年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 第3 版)》一书。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如ng·kg·天应改为ng·kg·d;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 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 如ng/ kg /min 应采用ng·kg·min的形式,不宜采用ng/kg·min的形式。在叙述中,应先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括号内写旧制单位数值,但如同一计量单位反复出现,可在首次出现时注出法定计量单位与旧制单位的换算系数,然后只列法定计量单位数值。但血压计量单位恢复使用毫米汞柱(mm Hg),在首次使用应注明mm Hg 与千帕[斯卡](kPa)的换算系数。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如吸光度(旧称光密度)的符号为A,“A”为斜体字。
  9.数字:执行GB/T 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超过4 位数字时,每3 位数字1 组,组间空1/4 汉字空,如“12, 329. 476, 56 ”应写成“12 329. 476 56”。但4 位数字时不空,如“1234.5678”不写成“1 234. 567 8”。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写成5 ~95% 。百分数的公差应写作(50.2±0.6)%,不宜写作50.2%±0.6%,不得写成50.2±0.6%。公差的表示,参量及其公差均需附单位,当参量与其公差的单位相同时,单位可只写1 次,即加圆括号将数值组合,置共同的单位符号于全部数值之后。
  10.统计学符号:按GB 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常用如下:①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x(中位数仍用M);②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③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珋x; ④t检验用英文小写t;⑤F检验用英文大写F;⑥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⑦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⑧自由度用希文小写ν;⑨概率用英文大写P,P值前应给出具体界值(检验值),其他如F值、t值、χ值、q值等。以上符号均用斜体。
  11.缩略语:文中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如该缩略语已公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称)。缩略语不得移行。
  12.参考文献:按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尽量避免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确需引用个人通讯时,可将通讯者姓名和通讯时间写在括号内插入正文相应处。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 名全部列出,3 名以上只列前3 名,后加“,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必须著录起止页。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其原文核对无误。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 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列于文末。有关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请注意参考本刊所引文献的格式。
  13.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例: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9637050);“八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85-20-74)。
  14.本刊已从2006 年11 月起正式实行网络投稿,请按说明步骤操作投稿,并可随时在网络上查询您的投稿处理情况。
  15.来稿必须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上通报,并在2 年内拒绝以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
  16.经审核初步拟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见修改整理后,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请将修改稿文字部分以Word格式保存,图片用TIF或JPG格式保存,并从网络上发回。同时注明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以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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