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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史杂志

中华医史杂志

期刊名称:中华医史杂志

期刊级别:国家级期刊

期刊周期:双月刊

国内统一刊号:11-2155/R

国际标准刊号:0255-7053

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

中华医史杂志杂志简介

《中华医史杂志》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承办的中国唯一的医史学专业学术期刊。是医史学界交流研究心得的园地,是医史学研究的向导,是中国传统医学传承的重要载体,是医学科学和卫生事业发展的史册。

中华医史杂志以报道中国医学史和世界医学史的学术 研究新成 果、增进学术交流、提高与普及相结合、为发展我国医史事业服务为宗旨。

本刊以医史研究、教 学人员及医务工作者为读者对象。

《中华医史杂志》于1947年创刊时称《医史杂志》,季刊,中英文合刊,在上海出版;1949年停刊,1951年复刊;1953年改名《中华医史杂志》,每期固定80面,在北京编辑出版;1956年停刊;1957年增加保健组织内容,改名《医学史与保健组织》;1959年,与《中华医学杂志》合并,改名《人民保健》,1961年停刊;1980年10月复刊,仍名《中华医史杂志》,季刊,每期64面。26年来一直连续出版。

中华医史杂志杂志栏目

述评、论著、文物与考古、争鸣与论、史料与文献、当代名医、书评、医林散叶。

中华医史杂志杂志收录

知网收录(中)    

中华医史杂志杂志要求

1.1 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来稿在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 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 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在中 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上通报,并在2年内拒绝以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请自留底稿 ,不采用的稿件一律不退原稿,只寄退稿函,敬希见谅。但原始照片一律退还作者。

1.2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如有侵权行为,该刊不负连带责任。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 该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本刊录用的所有 稿件,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纸载体和光盘、电子期刊等形式 同时出版。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刊所刊登稿件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1.3 该刊对重大研究成果,将使用“快速通道”在最快时间发表。凡要求以“快 速通道”发 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创新性的书面说明和查新报告。经审核同意后一般在收到稿 件后4个月内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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