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期刊名称: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国内统一刊号:61-1470/D
国际标准刊号:1674-5205
主办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杂志简介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3年10月经文化部批准创刊出版,原名《西北政法学院学报》《法律科学》。1983年至1988年为季刊,16开本,每期80页,内容以法学为主,涉及社会科学各个领域。1989年1月起经司法部报经新闻出版署批准更名为《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刊期改为双月刊,版面从1990年起增至96页,2002年起改为国际标准开本。本刊是面向国内外发行的法学学术刊物,为专业学术性刊物。主要发表法学学术理论文章。办刊宗旨:以探索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现代化理论为宗旨,努力反映国内外法学研究新成果。主要读者对象:大专院校法学研究人员及司法实践工作者。《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始终把追求高品位学术理论和严格的学术规范作为自己的特色定位,以发表选题新颖、论证深刻的长篇稿件为主,追求凝重厚实的风格特色。本刊力争在学术理论、司法实践和法制建设之间建立起经常的联系,促进三方的互动和沟通,弥合纯粹的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之间的鸿沟,使法学理论能有效地指导司法实践,服务司法实践,同时,通过司法实践来丰富和促进法学理论的发展。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杂志栏目
学术论坛、法学热点、司法实践、法律制度比较。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杂志收录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维普网、万方数据库、知网数据库收录1、中文核心期刊:
1992-2011年连续6届中文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1992)、中文核心期刊(1996)、中文核心期刊(2000)、中文核心期刊(2004)、中文核心期刊(2008)、中文核心期刊(2011))
2、南大核心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2—2013)来源期刊(含扩展版)
3、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08年版)
4、数据:MARC数据、DC数据
5、图书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
6、影响因子:
截止2014年万方:影响因子:1.215;总被引频次:1516
截止2014年知网:复合影响因子:2.063;综合影响因子:1.283
7、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荣誉:
1999年度获全国百强社科学报第三名
1999年度、2000年度两次荣获陕西省十佳学报和陕西省优秀学术期刊一等奖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杂志要求
一、本刊欢迎选题新颖、有独到见解和学术价值的法学理论文章,法学各分支学科的专题研究成果,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现实性研究成果。二、本刊取舍稿件重在学术水平。对具有真知灼见、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规范的稿件优先采用。来稿字数一般控制在万字左右,特优稿件可适当放宽。凡被采用稿件文责自负。
三、来稿请打印或用方格稿纸誊写清楚(有条件者请附盘)。来稿应符合教育部发布的《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辑部规范》要求,具体内容可查阅本刊2001年第3期。
四、来稿应附有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位、工作单位、所在城市、邮政编码等)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注释、参考文献、基金资助的论文应对基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予以注明。篇名、摘要、关键词应翻译成英文。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应排列于正文之前。注释采用脚注排于当页末,参考文献排于文末,同一文献同一编码。从期刊、论文集中析出文章注明其在该期刊、文集中的起止页码。
五、摘要应能客观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信息,直接明确地反映出作者的主要观点,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过200字,能够独立成文,切不要写成文章结构介绍或自我评价,不要用“本人”、“本文”等词起写。
六、本刊坚持文以质取的原则,反对任何干扰编辑公正审稿的行为。来稿请径寄编辑部,一般不要寄给个人,以免遗误。来稿请注明专投本刊。本刊反对一稿多投,反对抄袭、剽窃等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因一稿多投或侵犯他人著作权给本刊造成不良后果者,本刊将采取措施予以惩戒。凡投稿三个月内未收到编辑部采用通知者,可自行处理。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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