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期刊名称: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国内统一刊号:0257-5892
国际标准刊号:0257-5892
主办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
主管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杂志简介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4年创刊,主要内容包括:不动产信托受益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不动产抵押权无效或撤销之探讨——兼论不动产抵押权之善意取得、从逻辑到法律:推定改变了什么、中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构建基本思路论纲、当代中国少年犯罪的刑事政策总评、知识产权对价论的理论框架——知识产权法为人类共同知识活动激励机制提供激励条件、公司设限股权转让效力新解——基于江苏公司纠纷案件裁判的法律经济学分析、论反垄断法对国有经济的适用性——兼论我国《反垄断法》第7条的理解和适用、保险合同部分无效的类型化考察、论私募基金监管制度的建构。关于比较法律史的几点思考、法律的规范构造及其关联和体系化、论题学思维及其在我国的意义初探等等。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杂志栏目
法学专论、域外法评、比较视野、名家讲坛、热点笔谈等栏目。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杂志收录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维普网、万方数据库、知网数据库、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1、数据:MARC数据、DC数据
2、图书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杂志要求
一、来稿须提交word文档格式纸本、电子文本(可用电子邮件发送或随寄磁盘)各一份。二、一律使用新式标点符号,除破折号、省略号各占两格外,其他标点均占一格。书刊及论文均用“《》”号,此点尤请投稿人留意。
三、文章以及标题序号用“一、二”;二级序号用“(一)、(二)……”;三级序号用“1.、2.……”
四、数字用法
1.表示公元纪年及公制度量衡值,用阿拉伯数字;纪年书写要完整,如1980年,不可写成80年;“年代”前须标明世纪,如“二十世纪九十年代”……。
2.夏历及清代以前纪年一律用中文数字,提及帝王年号,须加公元纪年,如“康熙二年(1663年)……”;中华民国纪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
3.杂志卷、期、号等用阿拉伯数字。
4.惯用语、缩略语、词组、约数等,用中文数字,如“八国联军”、“一二·九运动”、“五年来”、“五六人”等。
五、注释体例:
1.一律使用脚注,每一页重新编号。用自动插入的“1、2……”序号。序号在标点符号之后。
2.报刊引用,依次标明注号、作者、篇名、报刊名、年代卷次、出版日期,如“金克木:《主题学的应用》,载《读书》1986年第3期”……;报纸须注明到第×版;不同地点出版的同一报刊,应在报刊前加注出版地,如“天津《大公报》”……。
3.引用书籍首次出现时,依次标明注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出版年、版次、页码。再次出现时可不标明版本。
4.译著须标明序号、作者国别、作者、书名、译者、出版单位、出版年月、版次、页码等。如“[美]本杰明·卡多佐著:《司法过程的性质》,苏力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页”。
5.引用西文论著,依西文惯例标注。
六、投稿须附3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及题目的英文翻译。
七、本刊文章将提供给相关期刊数据网,以便读者检索、引用。投寄本刊作者,视为同意此约定。凡不符合本刊投稿格式要求者,作无效稿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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