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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史

中华医史

期刊名称:中华医史

国内统一刊号:11-2155/R

国际标准刊号:0255-7053

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

主管单位:中国科协

中华医史杂志简介

《中华医史杂志》ChineseJournalofMedicalHistory(双月刊)曾用刊名:医史杂志;医学史与保健组织,1947年创刊,办刊宗旨是为发展我国医学史研究工作服务,为医史研究工作者在中国医学史和世界医学史领域中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提供发表和交流园地,以促进我国医史学事业的发展。

《中华医史杂志》提倡“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对不同学术观点一视同仁,尤其重视发现和培植青年研究工作者。该刊特别注意有关医史学理论问题、近现代医学史、少数民族医学史、世界医学史以及比较医学史等薄弱环节的刊载。

中华医史杂志栏目

述评、论著、文物与考古、争鸣与论、史料与文献、当代名医、书评、医林散叶。

中华医史杂志收录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维普网、万方数据库、知网数据库、化学文摘(网络版)、文摘与引文数据库、医学文摘、国立医学图书馆生物医学检索系统收录

1、数据:MARC数据、DC数据

2、图书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

3、影响因子:

截止2014年万方:影响因子:0.094;总被引频次:220

截止2014年知网:复合影响因子:0.110;综合影响因子:0.077

4、中华医史杂志荣誉:

获中华医学会成立80周年期刊金奖

中华医史杂志要求

1文稿具有科学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论著、综述、讲座等一般不超过8000字。

2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

3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动;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脚注于同页左下方。

作者应同时具备:

(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

(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

(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对该文负责的关键人物;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应列入志谢部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并有证明信。姓名及单位,应标注原文。

作者超过1位时,请作者自行指定一位通信作者,列出通信作者的姓名、邮政编码、单位名称(全称并给至科室名,E-mail地址),如通信作者:王XX,100853,北京,解放军总医院内科(E-mail:……)

4摘要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作者”等主语。英文摘要字数一般以300-400个英文实词为宜,尚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双名音节之间加一短横)、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及邮政编码。作者应列出前3位,3位以上加“etal”;不属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例如:LinXian-yan*,WuJian-ping,QinJiong,etal.*FirstHospital,BeijingMedicalUniversity,Beijing100034。

5关键词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MeSH)内所列的词和《中医药主题词表》。如无相应的词,(1)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2)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3)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字母大写。

6医学名词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2000年版药典(法定药物)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中医名词术语按GB/T16751.1-1997《中医临床诊疗疾病部分、证候部分、治疗部分》执行。中药应采用正名,药典未收入者应附注拉丁文。

7图表每幅图表单占1页,集中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本刊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行(如t值、P值等),则在这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线条图应墨绘在白纸上,高宽比例约为5∶7左右。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图中需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请用另纸标上,不要直接写在照片上,每幅图的背面应贴上标签,注明图号、作者姓名及图的上下方向。图片不可折损。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能被辨认的部分。

8计量单位实行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2001年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

9数字执行GB/T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古代帝王年号用汉字,如康熙十七年。

10统计学符号按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

11缩略语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首次出现处先述其全称,在括号内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如该缩略语已公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称)。缩略语不得移行。

12参考文献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尽量避免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KMB〗〖WM〗后加“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其原文核对无误。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列于文末。近现代非正式出版物、内部刊物、个人通迅资料等不作文献引用,可作脚注,格式同文后参考文献。日文汉字请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

13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本课题受某某基金资助(基金编号某某某某)”,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14来稿应一式两份,其中1份必须是手写或打印稿。英文摘要及文献应隔行打印。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需排斜体等应予注明。凡字迹潦草、涂改不清的稿件,恕不接收。

15来稿须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中必须注明该文有无一稿两投问题。新书消息稿,请作者寄样书一册。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未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

16经审核初步拟定刊用的稿件,作者应按退修意见修改整理后,尽快寄回。同时注明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E-mail地址以备用。修改稿逾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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