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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资源管理

林业资源管理

期刊名称:林业资源管理

国内统一刊号:11-2108/S

国际标准刊号:1002-6622

主办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主管单位:国家林业局科技司

林业资源管理杂志简介

《林业资源管理》是目前国内惟一一家全方位报道与资源和林政管理相关的政策政务、科学理论、应用技术、生产实践和国内外有关动态信息的综合性、实用性、大容量的科技期刊。目前已连续四次被评为“中文核心期刊”。为双月刊,每期的内容由:“资源和林政管理”政务版块与“林业科学技术”学术版块组成。

新时期我们的办刊方针和宗旨是:服务管理;推动科技;展示风采;培养队伍。

政务版块及时传达国家林业局有关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要求部署;广泛交流各级林业管理部门工作的情况;报道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林业信息管理、林业可持续发展、林业分类经营、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等六大重点工程方面的情况和信息。

学术版块主要刊登林业基础科学、森林经理学、造林学、森林经营学、森林计测学、森林保护学、保护生物学、绿化建设、林业经济、森林生态与环境、资源与环境监测、计算机及3S技术在林业中的应用等方面的学术论文。

为了及时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要求部署,推动各地,尤其是那些仍以印刷品为主要传媒工具的老少边穷地区的林政管理和林业科技工作,希望各级林业管理部门、国营及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区林业企业局、南方集体林区林业企业等单位积极订阅本刊。

《林业资源管理》期刊自创刊以来在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的亲切关怀、直接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中国林学会森林经理分会和北京林业咨询公司的支持和协助下,在林业行业几代专家、学者和历届编委的支持和帮助下,在广大作者、读者和全国林业工作者的支持下,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为林业资源管理事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在此,我们向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中国林学会森林经理分会,北京林业咨询公司,全国各地的几代林业专家、学者和历届编委,向全国各地作者、读者和林业工作者表示深深的感谢和真诚的敬意。希望大家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刊物,使本刊在新的时期不辱使命,再接再厉,为我国的林业资源管理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林业资源管理杂志栏目

设有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资源监测、森林经营、森林经理、森林生态和环境保护、森林数学、森林生物学、遥感与计算机应用等栏目。

林业资源管理杂志收录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获奖情况

1992、1996、2000年连续三次被评为中文核心期刊

林业资源管理杂志要求

1、文稿务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字准确,文字精练,引用资料请给出文献。内容应注意保守国家机密。来稿一般不得超过7、000字(含图表)为宜。论文请附英文文题,作者单位的译名,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中文摘要(200~300字),与中文摘要相对应的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3~8个。如该稿曾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内部刊物上刊出,或用其他文种发表过,请在投稿时加以说明。投稿前,请认真阅读本刊近期文章,并把作者简介、基金项目、资助项目、项目号填写全。

2、文稿要求打印在A4白纸上,亦可用复印件或抄写在16开单面方格稿纸上,字迹清楚,简化字以国务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数字请按国家标准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书写。计量请用法定计量单位及其书写的规则。外文需打字或用印刷体书写,并注明文种、大小写和正斜体。图稿请用白纸单面墨绘,尺寸应较计划刊出者大一倍。照片请用光面相纸印出,要求清晰、层次分明。图和照片不得折叠和出现划痕,背面请贴纸条写明图号、作者、文题和上下方向。

3、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务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在参考文献表中写出,责任由来稿人自负。未公开发表的资料请勿列入参考文献,必要时可在文中加脚注,说明作者、文题和来源。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引用处依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排序,并用方括号标注在正文右上角。

7、来稿不符本刊稿约者,本刊得先退请作者按本稿约要求整理或精简、补充、重抄或打印后,再送审。

8、来稿请自留底稿,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收到本刊的收稿电子邮件后4个月若编辑未与你联系,稿件请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者除外。

9、依照《著作权法》规定,本刊可以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要征得作者许可。如作者不允许对文稿作修改,务请在来稿中注明;如作者不同意其他报刊转载或摘编其作品,请在来稿时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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