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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加工与综合利用

煤炭加工与综合利用

期刊名称:煤炭加工与综合利用

国内统一刊号:11-2627/TD

国际标准刊号:1005-8397

主办单位: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

主管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煤炭加工与综合利用杂志简介

《煤炭加工与综合利用》创刊于1983年,是原国家科委批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管、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主要报道内容:煤炭洗(筛)选加工,洁净有效利用,煤炭成型,焦化、气化、液化等煤化工,煤质检验及管理,煤炭燃烧及炉具,低热值燃料发电,煤矸石及灰渣的综合利用,煤系有用矿物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水煤浆等新型煤基燃料,煤矿及煤炭利用中的环境保护及节能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经验等。

《煤炭加工与综合利用》本刊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

煤炭加工与综合利用杂志栏目

方针政策、煤炭洗选加工、煤质及配煤、煤炭成型及转化、环境保护、企业管理与节能、科技简讯

煤炭加工与综合利用杂志收录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维普网、万方数据库、知网数据库、中国核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

1、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1992)

2、统计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

3、数据:MARC数据、DC数据

4、图书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

5、影响因子:

截止2014年万方:影响因子:0.43;总被引频次:506

截止2014年知网:复合影响因子:0.409;综合影响因子:0.274

6、杂志荣誉: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煤炭加工与综合利用杂志要求

1.来稿要有较高的思想性和科学性,内容真实、准确,有新的经验和见解,对实际工作有参考价值。综述性文章不超过6000字,技术性文章在4500字以内(含图、表),各级题名不超过20字。

2.来稿应附有中图分类号;中、英文对应的标题、作者(汉语拼音)及单位、文章摘要和关键词;作者简介。摘要要求在300字以内,尽量写成报道性摘要,客观写出主要技术手段及结论,反映论文的主要信息,不加解释和评论。关键词3~8个,多个关键词中间用分号“;”隔开。作者工作单位包括单位全称、所在省市的邮政编码,单位名称与省市名中间以逗号“,”分隔,多位作者的姓名间用逗号“,”隔开,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该序号与下一行工作单位名称前的序号相对应。各作单位连排时以分号“;”隔开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简历及研究方向(任选),联系电话。示例:作者:乌兰娜(1968?),女(蒙古族),内蒙古达拉特旗人,内蒙古大学历史副教授,博士,1994年赴美国哈佛大学研修,主要从事蒙古学研究;电话:0471-6754890。

3.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标;表内单位符号前用“/”分隔,其后的分母用负一次方表示。

4.图表及公式要少而精。附图尺寸要适宜,图占1栏时横宽小于7.5cm,占2栏时横宽小于16cm,图内字用6号报宋,图用墨笔绘制,要求线条清晰,横平竖直,连接平滑;公式中量的符号应给予注释,并标明单位。

5.所有字母、符号要分清大、小写,正、斜体及上、下角标。

6.参考文献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并在正文中相应引用处以中括号〔〕标注序号(未公开发表的请勿列入)。文后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为:

(1)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序号]作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版本(第一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

(2)期刊文章:[序号]作者.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

(3)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任选)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4)专利:[序号]专利所有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或地区):专利号,年份.(参考文献标识:专著为M;论文集为C;报纸文章为N;期刊文章为J;学术论文为D;报告为R;标准为S;专利为P)

7.在使用t\,W、J等计量单位时,可用英文词头字母(如k\,M\,G等)修饰;以t为单位时,可用中文词头“万”、“亿”等进行修饰,在使用元(或美元)、台等中文计量单位时,可使用“万”、“亿”等词头。注意词头符号与单位符号具有相同的幂次。

8.邮寄稿件的同时请附寄软盘或发送电子邮件,以便减少录排校对差错。无论打印稿还是手写稿均要采用质地优良的方格(不能用红格)稿纸,并请在投寄前认真审核,确认无误。
9.对符合本刊上述来稿要求,或能证明是国家、省或部级有关资金资助项目或重点攻关项目的稿件,本刊将优先刊用。

10.来稿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本刊有权对文稿进行文字编辑加工和修改(作者有特别说明的除外)。来稿一律寄(或交)本刊编辑部,不要寄(或交)个人。

11.本刊自收到稿件之日起,一般在二个月内通知作者是否录用。

12.请作者务必注意:稿件切勿两投。如本刊即将刊出的稿件,其他杂志已经刊出而作者尚未即时告知本刊时,本刊将在3年之内不采用该作者的任何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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