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素质教育背景下小学英语师资流动及其补偿机制
来源:杂志发表网时间:2015-12-20 所属栏目:小学教育
摘要:小学教师在素质教育中扮演着主体性作用。在对当前我国小学英语师资流动模式探寻的情况下,建构一个合理的小学英语教师流动制度,保证素质教育的顺利实现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素质教育;小学英语;师资流动
教师是推进素质教育的主体,素质教育与小学英语教师的合理有序流动具有一致性。为此,建立一种合理有序的小学英语教师流动制度已成为当前我国素质教育十分迫切的任务。
一、素质教育的内涵
素质教育的目标就是注重培养身心全面和谐健康发展的人。首先,从教学内容上看,素质教育坚持以小学生发展为中心,重视小学生的主体地位,从多层面、多功能角度发展小学生的主体性,增强小学生的主体意识,使其具有主动学习和主动创造的能力。其次,从教学方法上看,素质教育强调要重视小学生的独立人格和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的培养;强调小学生的情感发展与认知发展相统一,尊重和发展人的个性和潜能。再次,从教学评价体系上看,素质教育强调评价功能应从过去的甄别与选拔转向激励、反馈与调整;评价内容应从过份注重学业成绩向注重多方面发展调整;评价技术从过份强调量化转向更加注重质的分析;评价主体从单一转向多元;评价角度从终结性转向过程性、发展性,更加关注小学生的个别差异、潜力和发展趋势。
纵观素质教育的内涵,我们不难发现小学英语素质教育,也要求小学英语教师在传输知识的同时,更要关注个体的差异性,关注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与过程和方法的整合。这些内涵无疑对小学英语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素质教育具有普遍性,没有特殊性,这就必然要求我们在优质教育资源的配给上是公平的,要求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的教师流动是一种合理有序的动态平衡。素质教育与中小学英语教师的流动并不是矛盾对立的双方,两者具有协调一致性。
二、现阶段我国小学英语师资流动现状分析
一般认为,小学英语教师流动包含着三个方向:一是具备一定条件的合格的劳动者选择了教师职业,或者在职教师放弃教师职业而从事其它职业,也就是合格劳动者进入或退出这一职业;二是在职教师由现任学校转入另一所学校任职,也就是劳动者在教师职业领域内的自然流动;三是一些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从教人员主动或被动地退出教师这一职业。本文对小学英语教师流动的论证主要涉及的是第二个层面,即主要指教育系统内部不同学校之间小学英语师资的流动。素质教育要求小学英语师资之间的流动应该是有序合理的流动。有序合理流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特征:第一,各校之间的师资和教学水平相对均衡;第二,各校之间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性别结构保持相对合理;第三,教师在新环境中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才能;第四,教师之间的接触和切磋,能大面积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从而提高教学质量等。但现阶段,由于制度和相关政策的不健全,导致了小学英语师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出现单向度上位流动现象,如从落后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从农村向城镇流动;从城镇向大中城市流动等等。这种单向上位流动,给教师个体提供了一个改变自己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机会,但如果这种流动成为一种潮流或趋势,却给素质教育带来种种弊端,因为它会导致教育领域内的“毛太效应”。出现这种单向度上位流动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机会成本的驱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个体的主体性得到了充分的张扬,维护自身的权益,实现自身的价值也成为个体需求的必然。而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差异性的客观存在,落后地区、薄弱学校教师的机会成本明显要低于发达、强势学校。为改变这种差异性,向上流动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第二,教育管理中的腐败。“目前,贫困地区小学的校长队伍,就整体而言,素质确实不高,有的校长完全是靠裙带关系当上的,根本不懂学校管理,真是一无知识,二无能力。这些人一旦走上学校的领导岗位,他们根本不以学校的健康发展为己任,而是将个人的得失放在首位,玩弄权术,为个人或少数领导者谋利益”[1]。“为个人或少数领导者谋利益”的行为使学校中的骨干教师失望,从而选择离开。 第三,政府政策调控的失效。人都具有趋利性,这是市场经济法则对人的预设条件之一。教师的单向上位流动,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教师个体趋利性的一种表现。但教育领域不同于经济领域,教育不能完全交给市场去调节。在基础教育领域,更应强调和加强政府的政策导向。
第四,市场价值规律的制约。教师是一种职业,教师的劳动也是一种经济活动,带有一定的商品性,受价值规律的制约。市场经济下,教师提供了复杂而繁重的劳动,所得的报酬如果低于大多数其他专业劳动者,或者在教师之间获利性差别表现相当明显时,无疑就会通过流动的方式寻求平衡。
三、现阶段我国小学英语师资合理流动补偿机制建构
制度是一种必须执行的规范,具有强制性。为此,要改变这种小学英语师资流动不合理的局面,必须构建一种英语师资流动的合理补偿机制。
第一,建立小学英语师资流动的宏观调控和弱势补偿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流动的宏观指导管理,尽快建立健全教师队伍合理、有效、有序的流动机制,通过法规来规范教师的流动行为,引导、调整教师流动的流向、流速和流量,使教师的流动朝着有序、健康的方向发展。
第二,建立小学英语教师双向交流机制,引导教师合理流动。教师的合理流动不应当只是单向的上位流动,而应当是双向的。因此,建立教师的双向交流机制便是合理的选择。一方面可组织区乡学校的教师到重点小学去挂职学习、锻炼,同时也要鼓励重点小学英语教师到区乡定期任教。在小学英语教师中建立轮流下乡支教制度,对下乡支教教师工作实行教师无校籍制,即“教师不论在何种教学机构工作,都同样计算教龄,同样保留职称,同样评优晋级”[2]。这样就可以消除许多下乡支教教师的后顾之忧,从而更有利于乡村薄弱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第三,制定《教师聘任条例》,规范教师聘任机制。《教师法》在规定实行教师聘任制的同时授权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教师聘任的制度和办法,但至今没有出台,以致在实际中造成教师聘任的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必然的教师被动流动。另外教师聘任中由于缺少监督机制而造成的一些腐败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教师的被动流动。因此,教师聘任条例中应该规范教师聘任的主客体、聘任期,聘任条件和程序,续聘条件和要求,解聘条件和程序等,通过规范教师聘任可以确保教师的合理流动。
第四,建立职工工资发放保障机制,确保教师权益不受侵害。工资拖欠、发放标准低是挫伤教师积极性、导致优秀教师外流的重要因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关于教师工资由县统管的规定,将中小学教师工资管理上收到县级财政。这需要各级政府加大对教育转移支付的力度,对财力不足、发放教师工资确有困难的县,需要国家、省、市三级政府通过调整财政体制和增加转移支付的办法保证教师工资的发放。同时在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方面都应该对薄弱学校的教师予以适当倾斜。
参考文献:
[1]陈敏华 试论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流动问题及对策[J]现代中小学教育,2007,(5)
[2]苏延中 农村教育何以应对税费改革[J] 中小学管理,2007,(7-8)
[3]曾宏伟 农村素质教育的发展与展望[J] 现代中小学管理,2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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