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分析哲学大潮中,关于名称的逻辑语义学研究是一个热点。沿着密尔(J. Mill)对名称的语言学思考,早期逻辑哲学家对名称语义的关注集中于专名(proper names),即指称某一个单独对象的名称,如爱因斯坦、亚里士多德、太阳、中国等;出现弗雷格(G. Frege)、罗素(B. Russell)、蒯因(W. Quine)、维特根斯坦(L. Wittgenstein)、塞尔(J. Searl)等大家,他们构成一个描述论阵营,认为人们匹配给专名一些与之“同意”的摹状词(description),意义决定指称,因而可以根据摹状词确定名称的指称。对通名的关注则出现于对“描述论”的批评,批判者以斯特劳森(P. Strawson)、克里普克(S. Kripke)、埃文斯(G. Evans)、普特南(H. Putnam)、施瓦茨(S. Schwartz)、戴维特(M. De-vitt)等为代表,形成一个因果论阵营。但这种对通名的关注集中于自然种类词项(natural kind terms以下简称NKT),尤其是,克里普克在《命名与必然性》中首先得出关于专名的结论,然后将这一结论类推到NKT.随着普特南加入讨论,NKT成为一个新的研究热点。
现有关于NKT的讨论预设一种关于自然种类的实在论,这表现在,各方对自然种类没有统一的定义,这些讨论均以克里普克、普特南文本中给出的自然种类展开。这些自然种类包括水、柠檬、黄金、玉石、铜、电子……,等等。学界普遍接受这种实在论理论预设,说明自然种类的界定是一个有难度的问题。本文预设NKT即自然种类的名称,关注自然种类的命名及其与NKT使用的关联,要分析的问题是,我们今天何以接受前人给出的命名?从NKT使用抑或语用的角度看,接受现有的NKT使用规则,克里普克式NKT严格性何以可能?
一、自然种类的命名 除非具体科学的特定领域,多数情况下,人们总是接受来自教科书或者词典上给出的现成的NKT,但我们对NKT的使用何以可能服从它的这些既定使用规则?笔者想给出于此问题的一个简单解释,这个解释应该是克里普克和普特南语义外在论所欢迎的东西。他们给出了大量关于命名和使用自然种类的事例分析,但这些分析显然更具有语义研究的味道,而本文关注的是,分析NKT在表达或描述具体科学研究对象方面的功能。
在关于NKT的分析中,讨论最多、争议最激烈的就是“水”这个词项。我们假设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NKT,并假设17世纪的人已经能够知晓水的意义,人类从此开始在如此意义上使用“水”这个词。那么,如果我们就生活在17世纪,在已经确定一种特别液体为水,并且知道如何使用“水”这个术语的情况下,是什么使得我们认为某物是水?我们可能认为水的意义在于它能够解渴、可以帮助植物生长、可以用以清洗污物。之所以给出如此回答,在于我们认识到这种液体有一些对我们有益的影响。这是一个从生物学角度得出的关于水的意义的解释,而且,这种解释并未深入到生物学研究的具体领域,充其量只是为生物学研究留下余地,但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人类从17世纪开始把水视为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种类。
上述关于获得自然种类的过程,是一个认定某种物质对人的现实影响的过程。我们由此看一下普特南给出的孪生地球思想实验。
如果我们想知道孪生地球上湖泊或河流中的液体是否是水,一个自然要问的问题是,如果人和地球上的动物饮用了它,或者,如果我们用它浇灌地球上的植物,将会出现什么情况?如果它能如地球上的水一样对地球上的动物与植物产生影响,将这种液体算作水将是十分合理的。但是,这种化学结构为XYZ的液体会产生这样的影响吗?在笔者看来,这是一个经验问题。可能的情况是,只有那些具有化学结构为H2O的液体,才能对地球上的动物和植物产生类似于水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孪生地球上的液体将不是水。进而言之,如果的确只有化学结构是H2O的物质能够对产生有利于生物的影响,则水是H2O毋庸置疑。由此看来,17世纪的人并没有给出词项“水”指称水这个类的道理,或者说,他们并不知道水的本质。理论上讲,这是一种可能的情形,而实际上,我们比较容易接受的是,17世纪的人对“水”的使用为后来发现水的本质创造了条件,而如此使用对生物的影响正是相关具体科学要探究的东西。
那么,可以认为“水就是对生物产生……影响的液体”.但是,很显然17世纪开始使用“水”这个术语的人并不能给出这种描述,而且,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人们基于17世纪使用“水”的方式改造了“水”的使用,使得人们成为有能力使用“水”的人,知道关于水的知识。如此看来,一直一来人们对“水”这个术语的使用是非反思的。因此,作为逻辑哲学的探讨,应该朝着如何更为合理地改造人们对“水”的使用这个方向作出努力;正是在这个方向上,有能力使用“水”且能够对之做出反思的人,逐步产生了关于水的本质的觉悟。
设想这样一个可能世界,其中有多种具有不同化学结构的液体,它们都可以帮助地球上的人解渴,都可以滋养地球上的植物成长。是否认为这个可能世界上的这些液体都是水?按照17世纪人们对水的理解,“水”指称H2O这个说法还成立吗?如果要根据“水”的使用改造过去人们对水的认识,就可以认为,“水”指称“帮助地球人解渴、可以滋润地球上植物的液体”,也可以认为,任何能够“帮助地球人解渴、可以滋润地球上植物的液体”的物质都是水。在第一种情况下,我们将继续说水是H2O,而在第二种情况下,我们将会认为存在几种不同种类的水。例如,根据水是聚合物、含有超重水等,认为水包括重水、H2O、XYZ.事实上,中国古代工匠命名玉石的过程就是如此。中国古代玉石工匠最初认识到的玉石可能只是某个地区的玉石,如“南阳玉”,在发现“和田玉”以及西域玉石流入中国之后,在玉石工匠那里有了翠玉、钢玉、软玉等说法,而整个语言共同体仍然只接受玉石这一个说法。而且,玉石化学结构的差异是否影响人们对玉石的使用,也要经历一个类似于改造认识的过程。
我们以水对人类的影响裁定水是自然种类,这种努力遇到了困难,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否认“水”是一个NKT.我们可以根据水产生的生物学影响,把水当作生物学的类,但也存在如下可能:
根据可能世界中水有多种化学结构,不把水视为化学意义上的自然种类。对于“玉石”的使用也是如此,可以从工艺品或者珠宝欣赏的角度认为波斯玉石、和田玉石都是同一类玉石,也可以根据玉石的化学结构差异认为玉石有刚玉与软玉之分。两种选择分别受到艺术鉴赏研究和化学分析的影响。但多数情况下,各个学科领域根据自己的实际研究需要或者研究兴趣自行选择自己认可的自然种类,存在不同领域分别持有各自划分自然种类标准的情形,也存在有些领域根据实践要求做出划分标准转换的情况。植物分类学中传统分类法被林奈系统替代,就是如此一个实例。因此,存在如下可能性,当可能出现化学意义上彼此冲突的自然种类划分时,可以从生物学的角度提供某种一致的解释;或者,在化学性质相异但物理功能相近的对象组合在一起,从物理学的角度为之提供一种分类解释。这就是说,从解释自然种类对人类及人类世界的影响来看,在自然种类的命名过程中,不可以给某个特定领域以认识论或者本体论的优先性,应该接受一种关于自然种类的多元实在论。
至此,我们给出了关于自然种类的一个观念论式的解释,该解释诉诸人们关于使用水的信念,并且预设人们使用“水”时有关于水的知识,或者,人们使用“水”之际知道水对人类的影响。按照这一理解,如果一个词项的解释性使用可以为引入自然科学的研究提供机会,或者说,可以解释科学探究的实践及预测,则可以据此认为该词项是NKT,认为它所指称的对象构成一个自然种类。
当然,接受这一界定,要基于一些与该术语相关科学探究相关的自然种类概念,这些概念是界定自然种类的先验条件;正是基于这些概念,自然种类才成其为自然科学于之有权威的东西。但是,上述关于自然种类的界定,仍不能排除如下可能:在自然科学暂时没有触及的领域,人们根据是否独立于人的兴趣来划分自然种类,认为“厨房里的蔬菜”、“公交车站”这样带有人类兴趣印记的类不是自然种类。但这与基于对人类影响划分自然种类并不矛盾。从这些词项对人类的影响的角度看,我们暂时看不到这些词项给引入自然科学的研究提供什么机会,因而它们不是自然种类。
二、命名礼与严格指称 在克里普克看来,诸如“黄金”、“柠檬”、“虎”和“水”之类的NKT具有严格性,它们是严格指示词,他们在所有可能世界中指称同一些自然种类。从前面关于自然种类命名的考察来看,自然种类这样的抽象实体并不是一成不变,它们可能是一个抽象实体,但其内涵随着科学探究实践的需要而发生改变,那么,NKT何以可能具有严格性?
在《命名与必然性》中,克里普克给出一个关于名称指称图式的经典解释--因果论。按照因果论,最初命名对象的人通过说“那就是N”完成一个命名礼,接下来使用N的人总是希望能够和此人一样把握N的指称,如此形成一个关于N之使用的因果链,人们可以根据这个因果链的追溯确定N的指称。
从这个图式来看,专名是直接指称性的,它无需诉诸匹配给专名的摹状词,就可以确定专名的指称,而正是这种直接指称性促成克里普克认为专名是严格指示词。
克里普克基于对描述论的批判给出其指称图式,描述论主要探究专名的语义,但从克里普克接下来分析来看,他总是使用“水”、“黄金”这样的NKT,因此,在克里普克那里,这个指称图式并不针对专名,而是适用于所有包括NKT在内的所有名称。克里普克和普特南对NKT之为严格指示词的解释与他们对专名的解释极为相似。在关于黄金的例子中,克里普克想像一个“假定的”,尽管是据表面特征完成的关于黄金的命名礼:“黄金是由那儿的那些项目所例示的物质,或者,不管在任何程度上,被所有那些东西所例示的物质。”按照这种命名,“黄金”就与专名一样具有直接指称性,而这似乎构成对NKT之为严格指示词的解释。
但是,如前面关于自然种类命名的分析,并非所有的NKT都是通过命名礼而来,或者说,有些NKT并非来自命名,而是来自某种接近于约定的东西。命名礼是以人为方式给出关于世界的划分,它依赖于对于被定义对象之间的统一性,或者说,依赖于类的同一。但如此同一以接受“物质”“项目”之类的词项界定,这些词项又是如何引入?就此追溯下去,就不可避免地陷入解释循环。相对主义、怀疑论、约定论都将为命名遇到的如此境遇拍手称快。破除这种解释循环需要某种无需命名或定义就能确定词项,比如那些凭借实践训练或者习惯引入的词项。
专名的引入似乎不需担心上述解释循环问题,人们基于自己生活的环境条件引入一些专名。然而这只是一种理想化的结论。人们如何可能拥有关于某人的统一认识,并据此识别出此人?例如,我们对雷锋这个人的认识肯定不尽相同,但电视上出现雷锋的画面时,我们一般总能够识别出这个人来。这说明,尽管在解读人这个概念上有一种解释的自觉与自由,人们能达成解释的一致,并凭借这种一致来确定专名的指称。对于NKT而言,可能人们就什么是物质有不同的解释,而克里普克和其支持者所依持的是科学探究,他们借助科学观察的结论认为“有原子序数79”构成了识别黄金这种物质的本质。但是在接受如此解释之际,不可否认,也经历了一个解释统一的过程。但人们如何实现这种统一?这也是实指这种命名方式的令人质疑之处。事实上,克里普克在解释其命名礼思想时提出,不排除在命名的过程中使用摹状词。
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克里普克认识到实指之局限,并在对命名的思考中接受解释性因素的信号。
克里普克式命名礼有其不足,这使得他所接受的NKT都有被放弃的可能。事实上,在科学史上放弃某些NKT的情况并不罕见。那么,如何认识命名礼和克里普克所分析的那些NKT?我们认为可以把它们视为对类词项的最初解释。从NKT的使用及其产生的影响以及检验来看,未来的科学探究及专家在决定命名的解释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权威。这也是一种对NKT命名的解释,它给出了一种概括词项使用的可能性,或者说,给出了一种对自然种类的新描述,而这种描述性因素的存在无疑会加剧对自然种类是严格指示词这一思想的质疑。
按照克里普克和普特南给出的本质主义,本质性质探究及确认都要由未来的专家完成。这引发了关于本质主义的批判。
我们暂时放弃对本质主义的质疑,假设的确存在一些有待于探究查明的性质,它们可以决定对象从本质上术语某个自然种类,联想到必须用摹状词表达这种性质,则可以认为这些摹状词真的把握了NKT的要义,或者说,它们给出了该NKT的意义。例如,认为“可以解渴、并能滋养植物、……的物质”给出了“水”的意义。那么,从语词使用之解释的角度看,这个摹状词就应该能够解释“水”的严格性。如果说存在这种解释,则如此摹状词不仅描述了可能世界中的水,也是一种在现实中可以找到其对应项的摹状词,否则,就会因为不能解释现实生活中的“水”指称水而使得“水”不是严格指示词。我们不妨把这种摹状词称为实际化了的摹状词,它在现实生活中具有唯一性。由此,存在两种摹状词。第一种是决定XYZ是水的摹状词--“任何可以解渴并能够滋养植物的物质”,第二种是用以描述水的摹状词--“实际上可以解渴并能滋养植物的物质”.按照这两个摹状词给出的解释,“水”在现实世界都指称水,这一结论也将保证水是严格指示词,它们将在所有可能世界中识别出同样的物质。然而,得到这一结论基于这样一个事实:被称为“同样的物质的东西”在关于水的两个不同概念中发挥作用,我们接受了两个关于水的概念,一个人认为XYZ是水,另一个则认为不是。反过来讲,在不同的概念解释框架下,“同样的物质”被视为同一种物质。那么,我们把哪个摹状词的意义作为“水”的意义?我们当然希望以最为经济的方式把握“水”的意义,以有能力使用“水”这个词项为最基本预设,认为上述实际意义上的摹状词表达了“水”的意义。可以说,多数情况下,我们是在以实际意义解释名称的前提下坚信NKT是严格指示词。
通过诉诸NKT的使用,我们给出了解释视域下坚持NKT是严格指示词的条件。应当看到,这种对解释性因素的关照,没有将NKT的语用条件视为单独个体主观把握的东西,也没有预设解释名称的摹状词是某种心理范畴的东西,因此,如此关于NKT严格性的解释仍然是一种侧重于语义的解释。
三、 结束语 克里普克开创性地研究了NKT的语义,在哲学研究的视界中,他的努力应当属于分析哲学这个流派,而“NKT具有严格性”这个论断彰显出一种强烈的科学主义理论诉求。然而,在当代西方哲学思潮中,哲学研究出现公认的语言学转向,它为各种哲学思潮的融合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日益呈现出融合的趋势,尤其是,一些欧洲大陆哲学家主动以解释学的方法和理论架构解读英美哲学。那么,克里普克对自然种类的语义研究,在何种程度上为纳入或者接通关于名称语义的人本主义铺垫?本文给出了于此的初步探究,至少在解释学层面,无论克里普克关于自然种类命名,还是关于NKT具有严格性的论断,都为纳入人本主义的思考留下了探索空间。就此而言,从关于经典名称语义理论的纷争中暂时脱离出来,关注克里普克的研究如何可能体现人文关怀,仍不失为一种具有学理性研究价值的尝试。
那么,从克里普克关于自然种类的语义解读来看,它如何体现了人的需要和能动性?笔者认为,克里普克关注自然种类的命名及NKT的语义,这本身就体现了一种对人现实需要的思考。自然种类是一个可以衔接语言学和形而上学研究的术语,关于它的语义研究势必牵涉到NKT所意味之对象的实在,因此,克里普克的努力给出了一种诉诸语用解决语义问题,从而回答人类现实认知问题的必要性;在语言转向这个哲学大势中,克里普克的工作拉近了哲学思辨与现实的距离。
笔者以“解释”这一视角回顾了克里普克关于自然种类的语义研究,认为值得总结且应该给以进一步关注的另一个方面是克里普克是在语言共同体而非个体的意义上给出了关于NKT语义的解释。例如,在解释其关于确定NKT指称的“因果论”图式中,克里普克所关注的是NKT语义的公共存在以及共同体如何把握NKT的指称。笔者认为这一理论取向是有问题的。在解释学的视域下,名称语义有语言共同体的把握,或者说有其公共语义,但除此之外,名称语义还有其个体把握的一面,如果没有个体关于NKT语义的解释,就谈不上语言共同体意义上的语义概括与检验。
那么,一个值得给予哲学关注的问题是, NKT的公共语义与个体意义之间何以关联?对此的反思,给出了认知自然种类的广泛空间,也为以NKT语义研究在实用主义、分析哲学、解释学、心理学、语言学等之间建立联系,打开了一个纷繁复杂的理论平台。
参考文献:
[1]Putnam, H., The Meaning of meaning[C]// Mind, Language and Reality: Philosophical Paper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5:223-27. [2]Kripke, S., Naming and Necessity[M]. Oxford: Basil Blackwell.1990. [3]Ereshefsky, M., Species.[J].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Spring 2010 Edition)。 Edward N.Zalta (ed.)。 [4]张存建,何向东。个体确定名称之指称的推理特征:从皮尔斯指号-名称思想看[J].哲学研究,2012,(4):89-95.